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发布关于
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38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情况表,
梦金园黄金珠宝
的申报类型为直接
境外上市,
备案接收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中信证券
为其独家保荐人,嘉源为其境内律师。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87,808,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你公司5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14,306,666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附后。
三、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四、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五、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
梦金园黄金珠宝
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梦金园黄金珠宝
,于
2023年9月28日
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
上市主要
中介团队包括:
中信证券
为其独家保荐人;德勤为其审计师;嘉源、嘉源
(香港)
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
竞天公诚、年利达
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
弗若斯特沙利文
为其行业顾问。
梦金园黄金珠宝
,前称昌乐华业珠宝,由王忠善先生、张秀芹女士夫妇于2000年创立。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梦金园黄金珠宝
是中国领先的黄金珠宝首饰原创品牌制造商(OBM)以及为极少数实现全价值链运营的企业之一,荣获2023亚洲最具影响力品牌500强、2022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等多项殊荣。
梦金园黄金珠宝
的品牌
为「梦金园」,市场定位为中国高纯度精工金饰专家。
梦金园黄金珠宝
主要通过加盟店及自营店组成的线下销售网络向客户销售产品,亦通过电商平台的在线销售向客户提供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
梦金园黄金珠宝
的销售网络,覆盖2,756家加盟店、35家自营店、七个直营服务中心及17个省级代理,以及主流电商平台上的网店的消费者网络。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3/105765/documents/sehk23092801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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