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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温情护民生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2-22 12:54

正文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被拖欠的工钱都拿回来!”当事人孙某在蛟河市人民法院调解室内紧握案件承办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原告孙某承接了被告王某承包工程的乡村道路硬化部分。但工程完工且通过验收后,王某仍有6.8万元劳动报酬没有给付孙某,随后王某陆续支付了4.8万元,但仍有2万元始终未给付。

孙某之后每次联系王某索要剩余劳动报酬,王某都以“工程款未结”“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拖延给付。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孙某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剩余劳动报酬。

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通过查阅证据材料及电话沟通,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晰且标的额较小,具备调解基础。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双向疏导"策略,一方面向王某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告知孙某,王某的企业目前面临经营困难,希望放宽履行期限。同时,法官采用“云调解+现场履行”模式,通过线上平台确认调解方案,线下督促当场转账,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的高效化解是蛟河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蛟河法院聚焦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构建"三个优先"工作机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通过送法进企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蛟河法院始终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出实招、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蛟河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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