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加强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作出一系列“人与自然”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这充分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的认识。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守护“自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好的自然条件不仅是环境好,更是对美丽、宜居、宜业的乡村和城市风貌的丰富和拓展,强调文化内核及精神风貌,体现优质生活、优质文化,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好的自然环境包括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序的基础保障设施建设、科学的环境发展整体规划、完善的保护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合理的改造自然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如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的过程是将“以农作物增产增收”的第一产业、“食品加工业增加农作物附加值”的第二产业,与利用美丽乡村开发农村观光旅游业、农家乐服务业、非遗文化研学业等第三产业的融合,资金的充裕促进了人居环境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版本升级”,从而实现了乡村自然环境的“美丽蜕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有一个过程,传统产业所占比重依然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尚未成长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能源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资源环境对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我们要做到坚持不懈地保卫“自然”,推断绿色发展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积极推动“人”的可持续发展,奋力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大力宣传绿色文明,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