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体育课改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十二五”期间各地、各部门不断出台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滑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相对薄弱的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落实《决定》精神,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全力扭转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下滑的趋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地位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已经出台的《教育法》《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对学校体育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体育教师以及场地、器材、设备、经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进一步明确“各地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学校体育的职责,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规划”。教育部也先后印发政策性文件要求各地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同志和政府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有关领导和学校校长、班主任等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不断推动地方和学校领导重视学校体育工作。
二、深化评价体系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完善评价体系建设,近年来教育部采取了多种举措。一是201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在2014年4月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明确了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教育部不仅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指标纳入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而且还会同有关部门将学生体质健康的相关指标纳入了文明城市的评选体系,有力推动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学校体育工作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重视。二是教育部正在修订《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将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各项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督导要求、结果公报、问责奖惩等制度。同时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要求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三是要求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挂牌督办”制度。同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学校体育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不断建立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多措并举,深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
按照国办发〔2012〕53号文和国办发〔2016〕27号文的要求,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构建完善的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体系,培养学生锻炼习惯和运动技能,因地制宜开发学生喜爱的体育课程资源,强化集体备课,提倡师生互动,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参与锻炼的兴趣。一是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研究制定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全国学校体育研究基地,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学校体育科学化水平。支持高等学校牵头组建运动项目全国教学联盟,为中小学开展教改试点提供专业支撑,促进中小学提升体育教学水平。三是推动课余训练的广泛开展,不断完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申办和筹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推动学校体育及课余训练、竞赛活动的开展。
四、健全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保障体系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国办发〔2016〕27号文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渠道加大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二是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针对当前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的现状,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订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办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逐步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目前,各地创新工作模式,增设各类体育教师专项招聘计划,师资不足的状况有所缓解。国办发〔2016〕27号文提出“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高等学校要完善符合体育学科特点的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和职称(职务)评聘办法。”我们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落实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运动伤害保险机制。2008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推行校方责任险 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各地贯彻该文件要求,积极推行校方责任险,取得明显的效果。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对学校的日常管理职责、教学的常规要求和事故的处理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有效推动了校园体育风险防范工作。目前,教育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对校方责任险进行进一步完善,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同时鼓励各地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支持学生科学健身和安全锻炼。四是建立社会力量支持体系。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是强国强教、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同意您关于推进体育课改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建议,将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的合作,全方位强化和推进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推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感谢您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