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同时,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为何推起来还如此艰难?
某网站曾对此做过调查,结果显示,32.4%的网友担心如果房价上涨,接受以房养老的老人可能吃亏,31.3%的网友则认为目前的房屋评估制度还不规范,公正难以保证,另有26.7%的网友认为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还不成熟,在条款制定和执行方面难免有不足之处。
同时,除了老人对此政策有顾虑外,保险公司似乎也没有那么积极。
据记者了解,主要原因就是保险公司担心房价走低,加之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对于房屋未来价格走势产生认识差异。
“‘以房养老’至少还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首先,牌照问题。目前还没有获得‘以房养老’资格的大公司,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干;其次,我国的房地产政策太不稳定。目前,楼市正处于去泡沫阶段,保险公司愿不愿意去当接盘侠?最后,法律法规的问题。现在各地的房地产政策千差万别,如果保险公司最终拿到了房子,这房子如何出手?保险公司能不能经营房地产?这些都需要保险、住建以及各地政府的协调和配合,把机制捋顺了,事情才能做下去。”崔鹏表示,解决这些制度障碍后再推进“以房养老”,应该会更顺利一些。
除此之外,相关文件规定,老人在申请“以房养老”时,用来作为抵押的房产应当是具备国家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发证,登记在投保人名下的有大产权的商品住宅、商业用房或经济适用房。除这些以外,承租公房、小产权房、违建房等不具备国家承认所有权或无法获得房屋登记的其它住房均不能拿来抵押。而这,也是导致“以房养老”难以大面积推进的原因之一。
“首先,只有走上市场、能够进行交易的房屋才能进行抵押;其次,进行抵押的房屋价格具有不稳定性。这些都无疑成为了推进‘以房养老’工作的障碍。”上述接近人社部的相关人员称。
就此,记者了解获悉,在发达国家,“以房养老”有着成熟的运作方式,比如,房价一旦出现波动,就有一种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的风险应对机制也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