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欣,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
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传递无远弗届,转瞬即达。无论是传者还是受众,都对新闻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大多数受众来说,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满足感与新鲜感,已经远远胜过取得确证信息时的宽慰;而对于一些专业素养不高的传者来说,第一时间传递轰动信息所获取的眼球效应也正与他们的利益需求相一致。这种现象导致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断言式新闻(journalism of assertion)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逐渐取代传统的确证式新闻(journalism of verification),成为全球主要的新闻模式。
2011年,比尔·科瓦奇(Bill Kovach)和汤姆·罗森斯蒂尔(Tom Rosenstiel)在《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下文简称《真相》)一书中区别了当下新闻的四种主流模式:确证式新闻、断言式新闻、肯定式新闻和利益集团式新闻。“尽管这些划分是根据美国新闻业的现状做出的,但是在中国也能依稀看到类似的新闻形态。比如以新浪网为代表的门户网站具有断言式新闻的特征,而《环球时报》则具有肯定式新闻的某些特点,博客、社交媒体等网站上的新闻则是上述四种新闻的混合物。”(刘海龙,2014)其中,又以断言式新闻最能适应媒介技术的发展及我国特有的媒体环境而逐渐取代传统的“把关人”式的新闻(即“确证式新闻”),成为当下“新闻反转”及向“后真相”社会过渡的主要诱因之一。
(一)勾勒断言式新闻:特点及表现
记者是否进行过调查,新闻报道中的结论又是否来源于证据是断言式新闻的主要判断标准。这一新闻模式外在地呈现出如下特性。
1.速度至上:时效性取代准确性
断言式新闻产生于全天候的直播新闻生产中,为了在报道中掌握主动权,记者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就进行报道,而不是首先对新闻内容加以核实,最终的结果不只是向公众传播了大量未经确证的断言,更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先报道、后验证”的新闻文化。
然而,鉴于新闻本身的时新性,常有新闻工作者或学者将断言式新闻视作传统新闻报道的必经阶段,并以“把新闻真实理解为一个过程”的论述及“报刊有机运动”理论为新闻生产中的断言正名,这其实是对传统新闻理论与断言式新闻的误读。《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一书明确指出,“在最初的报道中,单个记者或许无法超越表面准确的层面”,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要求:
在第一篇报道的基础之上应出现第二篇报道,消息源会对第一篇报道中错误的和疏漏的事实进行补充,然后还会有第三篇报道,依此类推。每一个新的层次都会加入背景材料。对于重要而复杂的报道,还会有社论跟进,同时在谈话节目、言论版进行深入报道和讨论,博客和其他互联网站的意见也会加入进来,也包括读者给编辑的来信和广播节目的热线电话,整个公共的和私人的讨论都会成为追寻真相的过程的一部分(科瓦奇&罗森斯蒂尔,2001/2014:52)。
马克思的“报刊有机运动”理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即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新闻的“业务性失实”。
但上述两种观点都和断言式新闻所持的理念相去甚远。原因首先在于前者源自于新闻生产主体本身的能动性受到不可突破的外部条件限制,而后者则由于新闻生产者自身时效至上的错误观念;其次,断言式新闻强调的是新闻生产过程中由于调查与证据的缺失而妄下断言可能对媒体与受众造成的损害,其更偏向于对新闻生产过程的考察;最后,被断言式新闻理念所控制的从业者注重追求所有新闻事件的报道时效,很少对一则新闻进行持续的关注与调查,这将直接导致断言式新闻难以同“无法超越的表面准确”与“业务性失实”一般,随着调查的深入而为受众勾勒出全面的、符合完整语境的报道。
2.信源霸权:渠道取代过滤器
信息过滤器与信息渠道之间存在诸多区别,最重要的一点,即是否允许新闻制造者背诵事先准备好的观点,新闻记者又会否对此提出质疑。断言式新闻是渠道的典型产物,而确证式新闻则源自媒体对信息的过滤。
媒介技术的发展正从两方面塑造信源霸权,使过滤器沦为渠道。其一,技术驱动带来的媒体时空延展将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升格”为一种稀缺产品,信息采集市场的供需不均导致新闻工作者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议价权”,只能按照信源的要求进行信息传递。其二,广为采用的直播技术与现场采访受到越来越多信源(尤其是那些别有用心者)的青睐,因为它们不经后期编辑,利于达成信源对信息传输内容与组织形式的控制。
3.媒体沦落:断言取代确证
断言抑或确证,除了代表两种典型的新闻模式外,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新闻生产机制。确证式新闻是“把关人”式的,强调对证据的核实并将事实置于完整的语境中进行报道;而断言式新闻却缺乏调查,在它们的生产过程中,新闻工作者除了把那些看似是新闻的,能够吸引受众注意力的内容——如谣言、暗讽、指责、控告、猜测和假设——直接搬上媒体平台外,还常常在报道中一味地进行判断,提供结论,却不为此列举相应的证据,导致的结果就是曾经被称为新闻原始素材的东西,被直接传递给了受众。
(二)探索断言式新闻:成因分析
随着商业模式的崩塌,传统媒体的关门,确证式新闻已从媒体中撤退,那些幸存下来的媒体为了吸引公众注意而激烈竞争,使断言式新闻的影响最大化(Sambrook,2012)。其中,技术、利益及其他相关因素的交互,成为断言式新闻生产的深层动因。
1.媒介技术与速度至上
断言式新闻兴起于媒介技术趋动下的电视直播栏目,并在互联网冲击传统新闻行业的进程中蓬勃发展。电视直播方面,以CNN为代表的新闻频道每天需要播出1440分钟,虽然其大大拓展了新闻发布的渠道与平台,但却意味着新闻核实时间的骤减及媒体人力资源的不足,同时凸显了新闻总量与媒体时空延展之间的矛盾。新闻从业者愈发捉襟见肘的信息核实能力及对“开天窗”的恐惧,直接刺激了断言式新闻的生产。
互联网新闻更是将以上困境推向极致:它大大简化了电视直播的前期准备工作,重塑了传统媒体的线性制播流程,并创造了信息多平台输出及受众移动接收的可能。这首先弱化了强势媒体议程设置的能力,为受众的信息消费提供了更大自由,却也造成了社会层面信息把关难度的提升;其次,新老媒体的竞争随着信息产品市场化的深入而日趋激烈,由于符合注意力经济下的商品生产规律,所谓的竞争几乎完全依托于对显性的新闻时效性追求之上,而忽略了隐性的新闻质量。
2.新闻理念与漠视证据
新闻文化的改变显然不应简单归咎于媒介技术的发展,但就媒体行业而言,技术、行为与理念间确实存在诸多关联,“事实商品化”就是其典型代表。所谓“事实商品化”,是指在数字媒体时代,新闻记者可以在不过多耗费时间与体力以独立发现并核实新闻事实的情况下,仅通过网上冲浪,就能像在超市选购商品一般(以付费或者免费的方式)直接转载其他媒体(甚至非媒体)平台所刊载的信息。沿着思路向前,不难发现商业理念早已植入媒体——20世纪以来,媒体的公司化导致非新闻出身的商业经理被聘用,美国新闻界的主要领导者由此在事实上蜕化成了商人,他们中一半的人将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了经营而非新闻上(Overholser,1998:57,转引自科瓦奇&罗森斯蒂尔,2001/2014:62),营利动机成为了商业报刊的核心。
事实上,纯粹指责“新闻工作者忠于公民,并视之为超越雇主的效忠对象”等理念受到的侵蚀源于专业新闻从业者是有失公允的。一方面,受众(用户)对软新闻甚至黄色新闻的热衷直接决定了新闻生产的偏向性,这种极具导向性的消费选择甚至暗藏对新闻商品化的认同并接受媒体漠视责任与证据;另一方面,根据《2016年中国互联网新闻市场研究报告》,60.3%的网民在转发新闻前不会核实信息的真实性,13.9%的用户只会对新闻进行选择性的核实,权力“下放”时代“泛新闻工作者”的怀疑认知能力明显不足。若受众(用户)认同商业化的新闻理念,既不重视新闻质量,又不以责任自律,就将沦为断言式新闻生产者的共谋。
断言式新闻发轫于20世纪末的电视新闻直播,在经历由新闻实践(journalistic practice)转向新闻模式(news model),继而提升为新闻概念(news concept)的过程中受到了诸如新闻选择、社会责任与新闻失范等理论的滋养,它是一种概念的自然发展而非凭空捏造。
(一)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根据美国学者施瓦兹(Schwartz,2014)的研究,断言式新闻最初以新闻断言(assertion journalism)的概念出现于《新闻交谈:传播、社区与新闻》一书中,该书将新闻断言视作一种帮助社会进行交流的工具,并指出,新闻断言超越了单纯的信息与娱乐功能,同时还是一种促进交流的有效刺激物。然而,观念从《扭曲的速度》(Warp Speed)一书开始转变,科瓦奇和罗森斯蒂尔(1999:6)在书中视“混合媒体文化”中的断言式新闻现象为一种完全负面的新闻形态。此后,新闻工作者应该践行“断言的新闻”还是“核实的新闻”成为主要论点之一。
断言式新闻同时被视作一种“新闻业危险的发展”。克丁顿等(Coddington,Molyneux & Lawrence,2014)学者对2012年总统选战中政治记者的推文进行内容分析后发现,网络时代的断言式新闻导致记者远离专业主义的标准,并使他们的权威逐渐衰弱——除了15%的推文具有科学意义上的新闻客观性外,60%的推文仅在传递政治人物的观点,常包含“他(她)说”,剩下的25%则毫无客观性可言,它们基本没有证据,只是记者在自说自话。
那么,何以定义断言式新闻?以本体论的视角来分析,断言式新闻是一种“更快,更宽松,更廉价”的报道模式(Silverman,2005),它“不要求报道者核实事实,只需要报道就行了,”(McDunn,2007:37)它是“强调即时性和声音大小的新模式,是一种趋向被动的信息渠道。”(科瓦奇&罗森斯蒂尔,2011/2014:52)由此可见,断言式新闻既是一种静态的新闻模式,又是一种动态的新闻生产过程,它以自身的遍在性构建了独特的信息渠道,它是一种“从CNN等24小时有线电视新闻频道开始,采取有闻必录的原则,强调即时性(immediacy)和显著性(volume)的新型新闻模式,新闻工作者只起到被动的速记和通道作用。它的一个明显标志就是允许新闻制造者背诵事先准备好的观点却不加质疑。”(刘海龙,2014)
(二)概念提出的理论意义
断言式新闻与确证式(“把关人”式的)新闻或其他新闻类型一样,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作新闻从业人员、受众(用户)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产物。
1.以“对话”和“知识”为新闻再定义
不论是以信息说还是事实说为代表的传统新闻定义均是从本体论的视角出发,赞成事实与新闻的同一性,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断言式新闻作为新闻的可能;而报道说通过将新闻“物化”为新闻报道(操瑞青,2017),虽然承认了如断言式新闻、假新闻、有偿新闻在内的诸多新闻失范行为的合法性地位,却又牺牲了对新闻本源的考量;其次,传统新闻报道的主导模式是专业的媒体对普通民众的“告知”,也是一种相对规范化的新闻生产。在技术力量打开公众参与之门后,传统正在转型,我们或许可以尝试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视新闻为一种以“对话”呈现的知识形态,并承认在风险社会之中存在知识的不确定性,进而承认任何个人知识的局限性——任何真相只是暂时的(刘海龙,2014)。
2.促进对真相模式转移的讨论
美国作家拉尔夫·凯伊斯(Ralph Keyes)认为,人类不只拥有真相和谎言,还有一堆模棱两可的说辞。断言式新闻就是这种说辞的典型代表,促进着真相模式向“后真相”模式的文化转移。
一种不太强势的声音支持着早期有关新闻断言益于社会讨论的观点,认为“后真相”模式是“真相市场”繁荣的体现,并从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有关真相与权力的论述向下推论:得到赋权的用户挑战传统社会结构中权力和职业力量的权威,也就挑战它们的话语霸权——包括他们建构社会现实的霸权(哈尔森,2015;转引自周睿鸣,刘于思,2017)。相比事实对构建公共生活至关重要的主流观点,上述声音着实显得有些避重就轻。“观点的自由市场”自有其存在前提——持不同意见者需认真诚实,并尝试以理性与良心启发他人(西伯特,彼得森,施拉姆,1963/2008:36-37)。并没有证据显示以“新闻反转”为特征的“后真相”新闻生产来源于认真及理性,断言对确证的取代反而体现着责任的消减与市场的混乱。搁置新闻生产诸方对客观事实的挖掘,转而讨论有关真相的政治经济学,这种权力视角下的“真相”就只是一种人为构建的产物,从根本上丧失了帮助用户挑战传统话语霸权的可能。因此,对真相模式转移的讨论不能不重视包括客观声言、反声言与证据在内的事实查验(周睿鸣,刘于思,2017)。
3.以过程视角关照新闻失范行为
新闻生产流程的透明化与新闻生产技能的普及化为信息传播带来了新的挑战:受众(用户)在速度至上的新闻文化里获取未经过滤的信息及未经核实的断言,并因网络的赋权,以新传播者的身份将它们的影响扩大化。然而,我们应该如何定义这些缺乏调查、未经把关、不含证据的新闻内容?从媒体来源来看,它们同时出现于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中,它们既由“泛新闻工作者”制造,也出现于专业新闻工作者的笔下;从新闻内容来看,它们并不仅限于硬新闻、软新闻抑或其他任何单一的新闻范畴内;它们甚至都不能导致一个确定的生产结果——新闻失实。传统的新闻概念已然无法解释这种由技术驱动的新新闻类型,断言式新闻的概念应运而生,它的提出主要基于对新闻生产流程的考察,而非以往新闻概念中通过对新闻来源、新闻内容或新闻生产结果等的辨析。
除此以外,由于传统新闻理论大都集中关注新闻生产的结果,导致新闻失实成为人们定义新闻失范行为的主导框架,但事实远非如此,断言式新闻的提出就是希望提醒新闻学界与业界注意,对新闻失范行为的考察应该被扩展到新闻生产流程中去。这一概念的意义之一在于强调,如果我们发现记者或内容提供者只是让人们说话,却不尝试核实事实、质疑断言和检验证据,那他们就在践行一种新闻失范行为,而不需要等到对新闻生产结果的判定。
(一)理念困境及现实损害
1.基于社会责任的新闻理念面临多重困境
作为纯粹的自由至上主义的取代者,社会责任理论不仅谈论运用自由的权利,而且也谈论其所带来的责任。断言式新闻所主张的唯速度论却为这种主导新闻理论带来了诸多挑战。
首先,断言式新闻对时效性的过度看重,造成了对新闻真实与可靠的轻视,造成对“关于事实的真相”(the truth about the fact)的忽略。
其次,断言式新闻中的谣言、暗讽、指控、猜测和假设等原始新闻素材被直接传递给了受众,缺失了记者的处理与验证,媒体就难以确保它们对新闻主体的影响在准确的范围内,抑或以偏颇之辞投射出社会群体的非典型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