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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网站消息,6月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据多家媒体披露:本次会议上,经利率自律机制讨论,
拟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的定价方式,由现行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在转换定价方式的同时,
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设置不同的最高加点上限
。
这一消息一出来,就有粉丝问我是不是要降息了?是不是利空银行。实话说我有点哭笑不得,
这件事本身虽然是件大事,但是对于银行短期的基本面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记,它主要象征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又向前进了一大步。
关于利率市场化,上一次重大的制度性变化是在2019年下半年开启的贷款利率定价方式更改:从过去的定准基准利率*倍数,更改为LPR+浮动基点的方式,而LPR又是参考MLF加点的方式形成。并且,很快将LPR贷款利率推广到了绝大多数存量贷款中。
在LPR贷款利率改革后,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被实质性废除,只有极少数,如公积金贷款等依然盯住贷款基准利率。
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大头只有存款依然是基于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这也是利率市场化中最难啃的骨头,因为存款占银行体系负债的大头,存款利率动一发而牵全身。
所以,我们看到此次自律机制会议提出了:存款利率上限的定价方式,由现行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这是把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分步走的方式。最终存款利率是要改成和贷款类似的方式:贷款利率=LPR+浮动加点=MLF+固定加点+浮动加点。
利率市场化的最终目标是将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统一到MLF上,通过加点形成LPR支持贷款利率体系,通过减点形成存款基准利率体系。
这一次是先把原来的存款利率上限的确定方式从过去的基准利率*倍数改成基准利率+基点,等这一步执行后。
后面再择机把存款基准利率和MLF挂上钩,这样利率市场化才算全部完成。
至于这种变化是否给银行的基本面带来影响,这个问题要分开看。
如果单看乘倍数改成+基点,这个不会有任何影响
,比如:目前1年期的存款基准利率为1.5%,很多大行实际执行的是上浮30%,即1.95%,相对于基准利率加点45个基点。那么未来转换的时候很可能是把1.5%*(1+30%)=1.95%,变成1.5%+0.45%=1.95%。
但是,文末提了一句:“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设置不同的最高加点上限。”这个里面的变数就大了很多,由于现在还没有进一步的细节出台,所以无法评估这个政策对于各银行的影响。目前的猜测如下:
1,对各期存款利率设定统一的加点,大概率以一年期为准。
我们都很清楚,银行的基准利率和存期有很大关系,存期越长,对应的基准利率越高,例如:法定存款基准利率1年期为1.5%,3年期为2.75%。目前,银行窗口指导利率为最高上浮50%,所以
1年期的加点最高为1.5%*50%=75bps,3年期最高为2.75%*50%=137.5bps
。未来,
为了便于管理很可能不会给银行多个加点上限(对应不同存期),大概率对于各家银行的加点上限都是以1年期计算为准。
虽然,目前存款利率上限的浮动指导窗口为不超过50%。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存款基础较好的国有大行上浮的比例要低一些。比如
四大行和招行一般利率上浮在30%,其它中等银行在40%,极少数小银行上浮50%。
那么根据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可以
推测未来大概率国有大行的上限加点为45bps,股份制银行上限为60bps,小银行上限为75bps。
如果,以上两个猜测正确的话,
带来的直接问题是中小银行在长期存款上的吸引力会比之前显著下降
。例如对于3年期存款,之前小银行理论上最多可以上浮137.5bps。但是,未来执行加点制后,小银行的3年期只能上浮75bps,存款成本下降了52.5bps。而对于大银行3年期存款原来最多可以上浮82.5bps,新规后大银行的3年期只能上浮45bps,存款成本下降了37.5bps。
这样相当于让中小银行提供的收益率优势减少了15bps。
另外,
这种改法可能会使得超过1年期的存款成本有所下降,降低恶性竞争。
更详细的评估需要未来公布了加点的规则后再分析。综合看,这个政策对于大行的优势可能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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