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丰台区发布了最新的初中入学政策,在强调“多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与单校划片相结合”的大环境下,丰台相比于去年来说,有变化,但是整体大方向上没有根本性改变,依然还是保持了政策连续性。
一、入学条件
1.
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材料,以下相同)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入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2.
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
,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4.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二、相关入学规定
1.根据
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
,确定入学片区、入学方式和入学顺序。严格核实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
部分
学校实行购置
“二手房”
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入学。
在
部分
学校实行
“六年一学位”
,服务范围内的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开始记录,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子女除外),不符合该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自2021年9月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一致的(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除外),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4.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批,统筹解决。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5.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