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发展生态。
一是推动生态主导型企业、资源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与智库等设立未来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探索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二是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加速未来技术的产业化落地进程。三是鼓励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成立标准化组织,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掌握未来产业标准话语权。四是加强未来产业靶向人才培养,建立未来产业人才储备库,制定“高精尖缺”人才引进目录;探索企业、高校及其他社会化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产教融合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五是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风投、创投等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企业,打造“耐心资本”;发挥政府采购的需求侧带动作用,为前沿技术向未来产业的转化提供早期市场空间。
创新发展模式。
一是完善未来产业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探索的容错机制,合理划定容错界限,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在未来前沿“无人区”大胆创新创业;建立未来产业中小企业库,为未来产业初创企业(团队)、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适时开展未来产业重大技术创新“监管沙盒”试点,为产业创新发展留足“试错空间”,推动创新与监管良性互动,加速重大创新在真实场景中的应用和迭代。三是做好未来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动态评估发展进度和质量,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校验、调整等动态纠错机制。
突出应用牵引。
一是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未来产业场景。早期验证场景聚焦研究未来技术可行性,加速未来技术创新突破;融合试验场景主要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建设验证平台,实施跨界融合示范;应用推广场景主要面向未来技术产业化落地和应用迭代。二是面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元宇宙、深海空天等应用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典型未来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应用示范,探索未来需求空间和可行商业模式。三是谋划未来产业先导区,打造未来产业集群。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等科技创新资源密集的地区,率先打造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集群。
坚持开放合作。
一是依托“一带一路”倡议、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合作平台,为产业发展要素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组织开展未来产业领域的规则制度对接、产业平台共建、合作模式创新、核心技术互补、应用市场互通等工作。二是支持国内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海外并购重组,推动未来产业领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创新链。三是支持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支持国内高端智库、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与世界知名跨国企业、高水平研究机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对接合作,组建未来产业国际创新联盟。四是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国内外未来产业链供应链的关联和互动,在未来产业关键环节确立优势,形成以国内为主、内外兼顾的产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