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阳江市住建局印发《阳江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本措施自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
,
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提高到85%
,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
加快工程结算进度,
对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工程过程结算经审核后,
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7%
。
自2024年起,对年度完成
建筑业产值15亿元及以上
的建筑业企业,
给予50万元奖励
;
对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
10亿元及以上
的建筑业企业,
给予30万元奖励
;
对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
5亿元及以上
的建筑业企业,
给予15万元奖励
。
自2024年起,具有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
奖励300万元
;
具有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的
,
奖励50万元
。
自2024年起,
施工总承包企业首次晋升为特级资质
,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
,给予300万元奖励
;
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后
首次同时具有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的
,
给予50万元奖励
。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阳部规〔2024〕8号。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有效促进建筑业产业升级,增强建筑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壮大建筑业产值规模
(一)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拓展经营业务。
自2024年起,对年度完成
建筑业产值15亿元及以上
的建筑业企业,
给予50万元奖励
;对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
10亿元及以上
的建筑业企业,
给予30万元奖励
;对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
5亿元及以上
的建筑业企业,
给予15万元奖励
。
二、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
(二)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阳江。
自2024年起,具有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
奖励300万元
;
具有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的
,
奖励50万元
。
(三
)鼓励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
自2024年起,
施工总承包企业首次晋升为特级资质
,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
,给予300万元奖励
;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后
首次同时具有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的
,
给予50万元奖励
。
(四)深化企业合作。
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同类别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