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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乔装打扮了一番,试图融入英国年轻人现存的亚文化圈子

BIE别的  · 公众号  · 国际  · 2016-11-14 14:39

正文



我带着两个目标走向 21 世纪的英国青年:1,探访现存亚文化圈子的踪影, 2,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归宿。


我们采访了超过2500名现居英国的18至34岁年轻人,记录下英国年轻一代在2016年的生活。从布莱克浦到贝尔法斯特,我们四处寻访乡村集市和宅邸,倾听年轻人对金钱、政治、毒品、性、音乐、时装等等大事小事的看法。这里是本周特别栏目《VICELAND 青年普查》。


过去十年里,无数预言发展趋势的人士和研究者都曾宣告天下:各种青年亚文化圈子已呈现没落态势。今天的年轻人再不想成为非主流杀马特,再也不听充满侵略意味的音乐,变得只愿意从 ASOS 买衣服,在 Snapchat 上发早餐照片。男人曾经热爱打扮,不穿平顶帽加尖头靴不上街,即使现在这一切已不再时兴。学术研究 和各大评论早已裁定,这些风格强烈的亚文化种群已是穷途末路。

但我对此并不确定。是的,逐渐趋同的文化或许让 “不同” 变得日益罕见,但这个国家的根基就在于穿着皮夹克的朋克、新浪漫派的荷叶边和哥特爱好者们的的厚睫毛膏 —— 现在的年轻人应该还没完全忘掉这些吧?事实上,当我们为最近的《VICELAND 英国青年普查》采访我们的读者时,大部分人表示自己依然归属于某个亚文化种群。

我得把真相找出来。所以,我带着两个目标走向 21 世纪的英国青年:1,探访现存亚文化圈子的踪影,2,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归宿。


Lock 朋克圈

我的第一站是 Camden,这里到处都是狗链和放屁坐垫,还有臭名昭著的 Lock 朋克圈 —— 那些整天围坐在运河边、浑身刺青、穿着破洞牛仔裤的青年。

不过,我并不想愚弄这些满腹怨气的醉鬼,我要像他们一样行走、呼吸,跟他们感同身受。我得感受他们的怒气,向自己竖起中指,并下定决心接受一次洗礼。

妈的!朋克!好爽!我感到那股怒气开始贯穿我的五脏六腑、奇经八脉。我顺手抓来一支马克笔,在手臂上乱涂乱画 —— 我怎么了?我正在成为一个朋克。

刺青,打耳洞,套上垃圾袋。我准备好了。

买好全套装扮后,我马上看到了桥上晃悠的一群 Camden Lock 朋克青年。“我是来献身的。” 我一边说着,一边把刚刚买来的 London Pride、Spitfire 和 Punk IPA 分出去。

他们看起来似乎挺喜欢的。18岁的 Dave 跟我说,我看起来 “真带劲儿”,其他人也跟着附和。

他问:“你每天都穿成这样么?” 我点点头。

16岁的 Ellena 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看到她满脸担忧。“你的耳朵流了好多血噢,” 她说,“刚刚打的洞吗?”

我耸耸肩。

“别,讲真,你得去看看医生,可能会感染甚至生病诶。擦点药膏什么的吧。” 大家集体点点头。

22岁的 Will 把我介绍给这个成员大多介于14到16岁的小集团 —— Nat、George、Dale,还有告诉我注意抗菌的 Ellena。Ellena 连忙坚称自己 “不是朋克,只是 polish goth”。

“我也是。” 我说。

我开始加入团体互动。我们起立,喝酒,不时对着 Camden 的住户大喊。我对着一只约克夏犬叫喊 “傻屌”,Dave 在一旁大笑。

在桥上发泄了一会之后,我有点吃不消了。朋克们似乎总是充满愤怒,而我并不确定我的体内还有多少怒气能够发泄。

老实说,我真挺喜欢狗的,尤其是约克夏犬。看来,是时候向 Dave 和他的手足们告别了。

他的脸上满是掩不住的失望,但我仍要告辞。他满心希望地说:“我们下周会一起出来,到时的人会多很多噢,你也来呗。”

Dave,我当然一定会来。


轮滑一族

滑板跟朋克大相径庭,它需要投入、技巧和勇气。自少年时期开始,我就一直想学滑板,但我的时间都花在从基友的爸妈那里顺走杜松子酒,以及忙着背诵 Kurt Cobain 的名言上了。而现在,我的空余时间比以前要多得多了,便开始琢磨去南岸中心圆了少年梦。

我很快开始努力混进滑板的那些个小团体。我问他们都听 OPM 的哪些歌,但他们只对着我笑。18岁的 Rohan 甚至从没听说过那支大热的《Heaven is a Halfpipe》。他说:“呐,兄弟,我在路上只会听日本的电子乐。”

但是,重点在于我得证明自己能滑起来。于是我深吸一口气,跑过去找 Rohan 借用他的滑板。他做了个鬼脸,然后把他的滑板推到我这边。所有人都注视着我,我跳了上去,先抓住一旁的柱子稳稳姿势,然后冲向滑道,迎面的风吹着我激动得发红的脸。我从未如此强烈地感受到生命。我想,我特么真有滑板的天赋。现在,飞起来吧。

呃,我的豚跳并没有那么成功,但显然成功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但是很快,我就开始感到疲倦。经年坐在电脑前工作,终日苦想 VICE 的文章选题,身体总要付出代价的。我得坐下来休息一会。

我一个人靠着墙边舒展身体,简直筋疲力尽。我不禁琢磨,我真的想玩这个么?老大不小的人了,还拿小命去博几个短裤少年的喝彩?算了吧。我走到阳光底下,心里很清楚:虽然 Rohan 没有跟我说再见,他肯定也在心里满怀不舍。


新保守主义

我想干一些更舒服的事情,一些不需要护膝的消遣,答案就在一个车站以外的地方 —— 伦敦西南部正盛行新保守主义。

于是,我喷了一些须后喷雾,前往克拉帕姆最高级的自助红酒区,给自己倒了一杯 Prosecco。

我其实对红酒一窍不通,我对它毫无兴趣。不过,偷听了一两段布鲁门塔尔式的对话后(译者注:布鲁门塔尔是希拉里电邮泄露事件中希拉里的心腹),我感觉已经掌握了各种诀窍。

“你喝过 Zinfandel 没?” 在他们俩纠结该选什么酒时,我趁机插嘴,“它的口感很丰富,香气也很强烈。”

“我没喝过,不过我们吃得够多了,想找一些更加……内敛的?” 其中一位这样回答。

“这样的话,不如选一些芳香怡人、成熟温暖的?” 我这样说。

“很有道理,” 另外一位说道,脸上的表情都亮了,“你在这里工作么?”

“哦不,不过你会这么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却有点不是滋味。朋克,滑板少年,现在连新保守派的人都对我敞开了怀抱。然而,如此顺利地融入他们,反而让这些经历大打折扣,甚至连耳朵上打的洞都显得不太真实。

这是生活的惊喜么?真正的人类一定并不住在伦敦,真正的生活也不在伦敦,这片土地上全是虚假。为了寻找我梦寐以求的真实,我得离开这个首都之城。


Skinhead 以及其他

我一直很喜欢利物浦,这里除了有 Beatles,还有根植于当地的对主流媒体的质疑。

跟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相比,这里更像一个包罗万象的大家庭,而我希望融入其中。

走出莱姆街地铁站,你首先会看到的是真正的年轻人在大街上晃悠,其中一支小队看起来就像刚从一部播一季就会被砍的 Channel 5 剧集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不过,他们倒是有点怪诞地体现着过去三十年的青年文化,从他们开始似乎不错。

于是我走上前,问他们对自己的定位。

“他是 mods,这四个是朋克,我们则是 skinhead,” 16 岁的 George 指着右手边远处的朋友们说道,“他曾经也是 skinhead,后来他老爸把他修理了一顿。”

他看起来挺懂行,于是我继续询问这座城市的小道消息:主宰这里的亚文化是什么?我该到哪儿去找?

“额,你已经看到那些小公主们喝着鸡尾酒撩着小混混啦。不过我想,现在大家热议的应该是 Johnheads。”

“Johnheads?” 我问道。他们都笑了。

“对啊,Johnheads,他们以前总在 St Johns 晃悠,就是那个老掉牙的购物中心。”

“去哪里可以找到这些 Johnheads?”

“兄弟,跟着那些 ketwig 呗。”

“好呗。诶,再跟我说一遍 ketwig 是啥?” 他们又一阵大笑。

“就是那些小混混用来大摇大摆惹是生非的挡箭牌。” 听起来就跟火星语一样。

“伙计,跟着 ketwig 就行了,他们会带你找到 Johnheads 的。” 真行。


Johnhead

跟着 ketwig 就能找到 Johnhead,明白了。我又问了一个散步的利物浦人:“我在哪儿能买到一顶 ketwig?” (wig:假发。)

他捂着肚子大笑,拍拍我的背说,“你呀,太搞笑了!” 

我可不知道我说了什么笑话,于是向谷歌寻求答案 —— ketwig,Lid,Johnhead,一连串术语及其背后社会文化发展的丰富蓝图慢慢展开。

怎么成为其中之一?基本上,就是穿黑衣服,把油腻的头发塞进帽子,再尤为奇怪地加捧上一瓶奶昔。这不难嘛。

再次走上大街时,我感到一阵轻松。就像他们的预言所说,一个看起来挺 “ketwig” 的家伙把自行车后轮支起来,高调地穿过我身旁马路的中央。我连忙追上去。

“没事吧你?” 他问道。

“是啊,你干啥呢?”

“骑车呗。”

“真的?那你去哪?”

“只是骑骑车啊,真的。”

“酷。”

他继续往前骑去。我继续走了一会,他又从同一个方向经过我,然后还是这样。这个 Johnhead 原来在这里绕圈子 —— 真有意思。

我走过公园,然后看到两个 Johnhead 在聊天,他们的狗站在一旁。他们在干啥?“没啥。” 

我们又多聊了几句。原来他们从未见过彼此。所以 Johnhead 的接头密钥就是:站在一起,啥也不干。

我调头走向利物浦的体育馆,看到哪儿有个 Johnhead 一个人站着,从阳台上向外远眺,手里拿着一杯星系奶昔 —— 看起来就像我的翻版。

“在干啥呢?” 我问道。

“我的兄弟在看比赛,我在等他。”

“你不去么?”

“不,我支持埃弗顿。”

“但比赛才刚开始诶,你打算就这样等两个小时?”

“是啊。”

“厉害。” 我回应道。

我们就站在那里等,心不在焉地喝着奶昔,不时地点点头,说几句话,听着体育馆里传出来的声响,感受着地面的轻微振动。

大概等了二十分钟后,我意识到成为 Johnhead 还蛮具有禅意的,就像一个学习把自己融入城市律动的高级研修班 —— 也不是要你喜欢上各种琐事,你只需要平和地接受与它们共存就行。

我体会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深切满足感。Johnhead 主义解开了我的紧张和不满情绪,让我得到了升华。

总的来说,你要想从我身上带走什么经验,那就是寻找幸福从来不晚。翻出双旧靴子,给自己卖顶新帽子,找出最好看的发夹,享受那种归属感。至于我,我会选择消失在 St John’s 的市场中,让头发自然生长,让加了糖的甜奶滋养生活。

我是个 Johnhead。


作者:乌巴·巴特勒(Oobah Butler)

摄影:克里斯·贝赛尔(Chris Bethell)

翻译: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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