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固安交警发布了近期关于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措施,而今天,网友称自己违停的车就被贴条了!政策实施速度令人咋舌!下面是网友发来的贴条图片!
为优化城区交通管理秩序,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以下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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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
罚款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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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
罚款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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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
罚款20元
;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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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罚款10元
,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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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
罚款100元
;在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方乱停乱放的,
罚款100元
,
记3分
。在路口、4米以内的窄路、公交站、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妨碍车辆通行的地方停车的,拖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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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罚款50元,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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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
罚款50元
;压实线变更车道的,
罚款100元,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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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车窗抛物、乱鸣喇叭的,
罚款50元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罚款100元,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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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生车损事故后,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
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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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罚款200元
;遇交通拥堵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超车、乱加塞的,
罚款200元,记2分
;遇路口堵塞,仍然进入路口的,
罚款200元,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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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牌大货车未取得通行证进入限行区域的,
罚款100元、记3分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的,
罚款500元
,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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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驾驶车辆使用手机妨碍安全行驶的,
罚款50元,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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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15日内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罚款200元
,注销驾驶证,3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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