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旭)
一、城中村改造参与方及税负分析
(一)被拆迁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
(二)前期服务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期服务费用的处理与转化
(三)安置房的建设主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四)安置房的回迁主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五)开发商: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
二、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更新税收异同
(一)一二级开发分离/联动下的实施主体回迁与合作开发商的回迁税务不同
(二)钉子户、拆迁补偿标准、非农指标、视同销售等税务问题
三、城中村改造与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税收异同
(一)利益统筹中社区主体与双抬头开发模式下的税务问题
(二)招引合作方以及开发商的选择,安置房建设回迁税务问题
四、在城中村改造中安置房、保障房不同建设模式下的开发商的税务处理差别
(一)政府低价回购安置房指定过户给被拆迁人
(二)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再由指定部门给到回迁人
(三)低价销售给政府指定的部门用于保障房
(四)与广州的融资地块、复建地块模式的税务差异分析
(五)向政府无偿移交配建房在广州、深圳两地的税收实践差异分析
(六)直接移交、无偿移交、回购
五、深圳城市更新热点税务问题最新进展
(一)回迁房增值税如何视同销售,成本加成还是市场价
(二)拆迁补偿对价对新出让土地的契税影响
(三)土地置换情况下是否可以评估价计入土地成本
(四)
营改增后土地价款在增值税中的差额抵减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三种不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