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密县,樊百全可以说家喻户晓,讲述抗战前后的密县故事,不能不从樊百全讲起。
民国时代,自治运动不绝如缕。自治运动既是近代以来民主宪政潮流的衍生品,又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演变的产物。作为中央板块和地方板块交错的地区,民国时期的河南既不像中央板块那样形成相对稳固的控制,也不像地方板块那样游离于中央权威之外,和中央若即若离的关系,使这里成为自治运动的高发地,别廷芳的宛西自治延续时间之长、影响之大、地域之广均独占鳌头。河南独特的地缘关系,造就了像别廷芳这样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地方强人,也使樊百全这样的小地域强人可以在不那么引人注目的环境中游刃有余。
樊百全(1897—1960),地主家庭出身,幼时家中“约有旱地二百八十亩”,县立师范毕业。1923年只身赴上海求学,他回忆,到上海后,“窄小的宿舍里,仅住我们三人,一为吴江县人张咸,彼自称是共产党员;另一为张民生,彼自称是国民党员”。一个房间,就聚集了两个后来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政党的党员,这正是此时上海的缩影。樊百全在这里阅读了《民国日报》《民国旬刊》等报刊杂志,开始接触新思想。尽管在上海仅仅80多天,但上海之行打开了他的眼界,而一个到过上海的青年人,在内地的密县,如果善加利用,本身也未尝不是活动的资本。
从上海回来后,带着外面世界的刺激,樊百全开始从事社会活动,首选是兴办教育。他和同为密县人的张书印一起创办平民教育,“奋斗一年,平民学生毕业者有三百人之多,初小学生受教者约二百人”。由于遭到当地士绅的反对,教育梦没能继续下去。樊百全开始转向政治运动,按他自己的叙述:“1926年农历1月组建密县青年学社,1927年4月加入国民党,1927年8月,到豫、陕、甘农村组织训练班受训,因‘赤化’嫌疑险遭禁闭,翌年春训练结束后,任密县新农村指导员。”
1928年春樊百全任密县新农村指导员时,国民党已经在南京、武汉相继分共,民众运动受到抑制,但是,时任国民党密县党部书记长的张书印和樊百全却在这里展开社会运动,放足、剪辫子、扒神像,“樊铁面无私,亲戚家有人缠足,同样处理,罚款加倍”。时人回忆:“那几年三天两头,总有一起到两起,成千上万人的队伍,由全县各区、乡农协干部领着,给土豪劣绅戴上高帽,绳捆索绑,打着旗帜,敲锣打鼓,押着土劣,高呼口号,声势浩大地进到城来,不是游行示众,就是送县法办。”这样的场面,显现出1927年前国共开展国民革命时民众运动的影子,这在南京政权牢固控制下的江南地区多少有些难以想象。
密县地处平汉线周边,国民革命时期即受到较大影响,1926年中共报告介绍这里的农会发展状况:“该县邻近荥阳,过去在荥工作同志,就往该县各村,作过宣传,并送宣传品。在后该县高角地方,有一位小学教员,很能与我们接近,我们就介绍他加入国民党,遂由他负责工作,曾有一区二十村之组织。政变后,仍在秘密进行中,现据报告,该县已成立二区二十九村,会员约一万二千人,不日准备成立县协会。” 1927年国共关系破裂后,密县农会一直存在,中共1933年报告:“新郑、密县、许昌等七县,有国民党改组派农会的组织,……密县一县,就有四、五千农民参加。”相对于1934年密县统计的全县人口311032人及1936年河南全省报告的农会会员162277人,这个数据显然不低。
1927年后,河南属于冯玉祥的势力范围,冯在国共破裂的大背景下,虽然响应国民党中央的分共政策,但手段明显缓和,时任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指导委员的邓飞黄自称“在省党部也没有危害过共产党员”大致符合事实。冯对地方民众运动的控制也不像南京中央那样严紧,他强调:“以党治国,非以党员治国,乃以党义治国。”尽管这样的说法在当时国民党内属于共识,但冯的坚持仍然意味深长,道出其内心不欲南京方面假借中央一统天下的愿望。像改组派这样以坚持国民党革命传统自命的组织能够在河南活动,就和冯的支持大有关系,所谓“河南改组派势力,比较任何反动派别都要强些,原因是冯玉祥在此地留下的影响”。另外,和江南及华南国民党经历国共合作、对中共的组织和渗透能力心怀恐惧不同,北方国民党没有和中共争斗的经历,倒是有双方协力的记忆,正因此北方党对南京中央因噎废食,改变国民党的民众运动传统的做法也并不认同,这就是当改组派在北方宣传继续国民党的革命理念和发动民众时,能够得到众多基层组织支持的心理背景。以至直到抗战爆发后,中共还一直把在密县坚持民众运动的樊百全视为改组派。
当然,作为国民党人的樊百全和张书印之所以能够在密县延续较为激进的革命性农会组织,又和国民党中央暧昧的政策解释分不开。1927年国共分裂后,国民党的农会政策是调整而不是取消。1928年7月,二次北伐刚刚告竣,国民党中执会即通过《农会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凡“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农村中之手工业者,及在农村中为体力的劳动者”从事农业者,不分性别,年龄在16周岁以上,都有资格加入农民协会。农民协会重新进入国民党中央的视野。10月,国民党民训部制定《民众团体组织原则及系统》,提出:“民众团体本有两种的使命,其一为破坏的,其二为建设的。在军政时期,民众团体的使命在向军阀政府及反动势力作政治的斗争。训政时期开始以后,民众已有了组织的自由,和参与政治的地位,已可以向革命政府提出其要求使订定于国法,其使命一变而为发展产业及提高文化,并协助国民政府整个的计划和一致的步骤之下,从事于革命的建设。”循此思路,1930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农会法》,规定:“农会以发展农民经济,增进农民智识改善农民生活,而图农业之发达为宗旨。”这是从建设角度对农会的定位。就民众团体而言,这样的定位不能说不符合一般的通例,但是国民革命中兴起的农民运动留下了太多轰轰烈烈的记忆,而国民党自身革命党的定位导致其与纯粹的建设也不免疏离,尤其是对并不具有现实的执政环境、尚怀抱着革命理想的北方国民党人而言,农会被理解成领导普通农民争取利益的组织,更属顺理成章。
密县的社会、经济环境也为樊百全等展开农民运动提供了一定的助力。密县处于以郑州为中心的经济带,京汉铁路和陇海铁路开通后,这一带成为得风气之先者,“贸易颇盛,为河南之冠”。社会风气也迅速嬗变,年轻人“讲爱情,住旅馆,开房间”,“不难与上海并驾矣”。然而,在郑州经济带中,密县的状况却不属优良,清嘉庆年间的县志称:“密县地瘠民贫。”20世纪30年代的几份调查材料均提到:“该县遍地皆山,而南北尤甚,致可耕之田少,不毛之地多”;“县多山岭,土地瘠薄,农产本不丰富,常患不足。每赖新禹等县输入食料。”相对贫瘠的自然条件,导致密县无法做到自给自足,“丰收之年,粮食亦仅足供全县人口八成之需”。中共方面文件写道:“农民生活,非常痛苦,收麦时候也要对〔兑〕糠做饭。土地常坏,每年每亩地只收麦一斗至二斗,玉蜀黍三斗至四斗,平均每人要有五亩才能生活。地少人多,贫农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
密县的煤矿虽然不是煤炭富产区,挖煤仍可为当地民众提供一定的经济来源,“农忙之余,多兼苦力工作,如挖煤,驼[驮]煤、驼[驮]灰,每日至多赚一毛二毛”。另外,密县的手工业在河南有相当地位,1919年《东方杂志》载文谈到南阳丝绸业时,就发现“年来鲁山密县南召所出之丝绸,行销日盛,有取而代之之势”。1935年的调查,密县丝绸织造达到1500匹,价值15000元。手工业总值在当时包括开封、郑县、洛阳、许昌、南阳、安阳等大县的河南110个县中排名第20。正因此,1939年,河南省政府根据《县各级组织纲要》将全省诸县分为五等,密县被划为第三等,在河南大体属于中等状态。密县地处平汉线周边带来的相对便捷的交通以及活跃的对外经济联系,打开了密县知识人乃至普通民众的视野,比较的背景下形成的对自身与外部世界落差的认知,有利于改变现状的呼吁落地生根,当樊百全等开展农民运动时,这些都成为现实和心理的基础。
密县农会的组织者张书印、樊百全均为富家子弟,这为其在家乡组织农民也提供了不少助力。从20世纪中国农民发动的起源看,发动者的身份意义非同一般。无论是彭湃、沈定一之于海陆丰、萧山衙前,还是方志敏、傅柏翠之于弋阳横峰、闽西上杭,出身富家而又仗义疏财的革命者极易获得民众的衷心拥戴。贫穷的环境下,不满和改变的期待自是革命的内在动力,而富家子弟的声望、号召力及仗义疏财的正当性又使革命被赋予了原始的合法性。樊百全走了与彭湃、沈定一等相似的路径,这是他们能够在当地形成号召力受到农民信赖的重要原因。
1930年中原大战后,河南政治形势丕变。随着冯玉祥战败,西北军被迫退出河南,刘峙出任河南省主席,河南成为南京中央向北方地区伸展力量的桥头堡。不过,有意思的是,尽管南京中央力图加强对河南的控制,但河南的固有权力格局还是顽强地发挥作用。不像后来中共那样从组织到人事都一插到底,国民政府的地方控制既要面对县自治这样的地方治理原则,又无意也无力汲取充足资源供养庞大人员以紧密控制基层。作为外来力量,刘峙在河南的统治需要保持外省统治者与地方权力生态的平衡,不得不承认政府对地方社会控制的有限性,借助地方精英实现统治。正因如此,无论是冯玉祥时代还是刘峙时代,河南地方社会均存在着相当大的活动空间,豫西别庭芳控制地区“在政治方面,是完全的封建独裁。司令有无上的威权,可以随便枪杀人民。省府虽放有县长,但除收税而外,再没有别的事情”;“有些联保主任、保长也都靠着自己一部分枪支和自己的聪明,来把持几个乡村”。在这样的地区,能否有效利用政治社会的缝隙,往往就是地方势力成败的关键,樊百全正是这样做的。当时,樊百全既参加改组派,又是刘峙暗中扶持的忠义会成员,他自己说得很直白:“中国的事情很复杂,国民党复兴社也好,CC也好,我们都要和他们搞关系。不然,他们就会直接在这里发展他们的势力。”樊百全和中共也若即若离:“对于C.P.不谈不骂,有的说些非驴非马的话来模糊群众的意识”;“办农民夜校,暗杀豪绅,帮助农民打官司,到处召集农民大会,时常找农民到农会或党部去谈话,故意装出关心和优待农民的样子,说他不反对红军,但一定等到红军来了后才可干。”中共作为不合法的反抗力量挑战既有控制体系,这是本身也与政府权威展开博弈的樊百全乐意看到的,中共后来分析:“对樊百全来说,农会和共产党的支持,是他成为最强有力的人物的根本,有了农会和共产党的支持,土豪劣绅才望而生畏,不敢和他较量。”
樊百全等的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既是传统乡绅这一地方力量的延续,同时,当樊百全等以国民党党部的面目出现时,又有党作为政治正确的招牌。中共方面报告:“他的宣言中,农会的歌言中都是讲到打倒贪官污吏,不缴捐款,他的领袖又是黄埔学生,小册子印刷品上满印有他们总理的遗嘱。”这很能显示樊百全等从事活动的张力。国民党的党义治国,党拥有名义上的最高权力,却并不能在实际事务中落实,党在县一级这样的行政梯级上地位就颇为尴尬,党和政互不统属,党又不拥有行政管理体系,实际处于超然的边缘地位。不过,正因为“不下厨房”,长期受到改组派影响的河南国民党,却具有更多的理想主义色彩。当张书印、樊百全坚持打倒土豪劣绅的理念时,不至于和河南地方党的整体气氛相距太远。
更进一步看,在河南乃至整个中国,樊百全等揭橥的反对土豪劣绅话语并不仅仅是处于相对超然地位的党的讲述,也是实际执政的各级政权需要应对的问题。1933年,中共方面报告:“密县目前有几千人的农会组织,每区每乡都有,口号是‘二五减租’‘减税’‘平均地权’。在组织上有每区之区干事会,每乡之乡干事会,时常开大会,区派人参加乡干事会,在乡开会的讨论某某豪绅不好,农会干事即上县报告,县长即来提豪绅过堂,农会并不去参加,因此判罪的有很多豪绅。”可见,县级政权并不一定充当豪绅的维护者。从当年的材料看,毋宁说,豪绅常常成为县长的对手,河南一名县长在从政感想中写道:“土劣所凭藉者,即在藉民众以挟制长官,若能注重宣传,普遍讲演保甲自卫之利益,使民众与壮丁认为切己之事,自动办理保甲,并加入编练,成为民众武力,以土劣为对象,则政令更易推行矣。”县长把办理保甲视为对付土劣的手段,之所以如此,和国民政府的基层治理大有关联。
南京政府成立后,延续清末以来的富国强兵思路,加强对基层的控制,既顺应现代国家扩展政权基础的需要,也强化政权的资源汲取能力。但是,南京政权没有直接打通政权与民众关系的行政或社会组织措施,中间的连结仍然需要依靠乡村精英完成。以此,地方精英获得更多的权力和利益,如樊百全所说:“密县过去和现在,有一种公认的习惯法,就是:‘掌柜的送地户(掌柜的即地主,地户即佃户,送者,呈送于官署之谓也),好比老子送儿’,如一呈送,‘鸭子吃鱼,屁股就要撅起来。王八打官司,场场输’(这是说,佃户的屁股必挨打,每逢官司必定输)。这种情形演至今日,更其显明和严重。”不过,权利和义务通常都是相对应的,随着国家需索的增加,地方精英也不得不承担越来越繁重的资源攫取责任。乡村精英常常成为政权的出气筒和责任的转嫁方,征收不理想时,地方精英会被怀疑和指责为截留中饱;而一旦政权遭遇横征暴敛的指责,地方精英也会被推出来承担肆意加码的责任。政权和地方精英相互利用又互为冲突的暧昧关系,张信曾有精当的剖析:“地方精英有能力利用政府法律制度对抗地方官员,威胁官员的职位和利益。因此,像‘土豪’和‘劣绅’这样的术语,不仅反映了公众对其中一些有权势的地方精英的看法,而且它亦揭示了地方精英与地方官员之间日益加深的紧张局势。”正因为政权和地方精英间存在紧张的博弈,当樊百全等以反对土豪劣绅为号召时,这样的话语倒是可以得到当权者相当程度的谅解。顺着此一思路,或许不难理解,民国时期铺天盖地的对乡保长为代表的地方精英的指责,背后存在着的政府与民众、事实与需要的共振。
1935年,河南政治形势再次发生变化。日本策动华北自治,河南省政亦受到日本压迫,刘峙作为南京中央力量代表被迫去职,国民政府任命出身地方实力派的商震任河南省主席,河南省政脱出南京直接控制之外。商震在河南的控制有限,不得不比刘峙予以地方力量以更大让步,政权控制出现更大缝隙。在这一背景下,密县发生了樊百全领导的借粮事件。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河南中部接连大旱,这对地势较高、灌溉不便的密县影响尤大。密县从1936年3月到1937年2月(缺6月数据),降雨量只有126毫米,不及常年的1/5。灾民“初吃荞麦花,花尽而吃树叶,吃麦秆,吃肝子石”。到1937年春荒时,情形更加恶化:“狗猫鸡豕已不见于密县之村落,树叶树皮已剥食净尽,野草或将绝种,糠糜为地主之专粮,石头为平民之食品。其因不堪饥饿,而自缢、投水、路毙者随处可见。至于鬻妻卖女,公然论价,年少而略姣美者二三十元,其次十余元、乃至四五元。男孩一名大洋六角即可脱售。……城厢人民之食粮,为稍掺面粉之石饼,每饼一个需一百文。但食此饼者,其寿命最长可活三日。麦苗则近水地域或可一见,余则寸草不生矣。”
面对嗷嗷待哺的饥民,1937年樊百全借助农会“在全县范围内发动了震动全国的借粮事件,这个事件得到了中共地下党组织的支持,仅岳村一带即发动群众五六千人,3天向地主借粮15万公斤。”借粮即饥民集体向地主和富户征借粮食,“借粮斗争是有计划有组织的。根据情况,有多借多,有少借少,借数立有字据。”在民众普遍食不果腹时,这样的号召可以一呼百应,而且也不乏正当性。当然,密县地主的状况也使之成为可能。密县不是地主势力强盛地区,当年的调查显示不仅是密县,整个豫中地区都“多中小地主,大地主绝少”。李大钊的文章即提到密县赵庄的地权状况,该村65户人家,按照李大钊的分类:富农无;中农共3户,90亩两户,61亩1户;自耕农35户;佃农17户。自耕农占多数的状况不仅是赵庄,也是整个密县的缩影。30年代的调查显示:密县“无大地主,不过较有土地者占百分之五,自耕农占百分之四十五,半自耕农占百分之二十,佃农占百分之七,雇农占百分之二十三。”最关键的,和河南许多地区民间拥有大批枪支不同,密县民间藏枪很少,中共方面谈到:“此地的豪绅完全是地主他们的土地,有三四顷或一二顷,有的也自己耕种。武装除了依靠军阀城防大部队外,没有民团,只有少数枪支。……这样的豪绅在全县不过十余家。”密县较为分散、弱小的地主和富户结构及其武装状况,使有组织的饥民在借粮时,面对的是不那么强大的对手。在当年缝隙四起、飘移不定的中国,对手方常常也是千差万别,许多事业的成败其实都来源于此。
密县的借粮不仅让饥民得以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也让樊百全获得了更高的声誉,强化了农民投身政治活动的信心。按照中共后来的总结:“1937年春天,密县的借粮斗争胜利了。失败和胜利给农民两种不同的经验教训,过去斗争失败的地方,农民对政治活动参加一般表现都很小心,有点畏缩,相反的,过去斗争胜利的地方,提高了农民参加政治活动的勇气和信心,在这些地区组织民众是较便利的。”到抗战爆发时,樊百全已经成为密县民众精神上和事实上的领袖,而国民党党部书记长的职位更给了这种地位法理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