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
所有权
。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不低于10%
。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5%
;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4%
;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3%
。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申请当年的前一年没有销售收入的企业没有申请资格,销售收入较少的小微企业具备申报资格。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七、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
·事故的定性以归属地主管部门的处罚文件的说法为准。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知识产权 ≤ 30 (考查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技术相关性)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考查核心技术应用与经济效益产出)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20 (考查管理规范性)
(4)企业成长性 ≤ 20 (考查近三年销售收入和净资产的递增情况)
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同时,他还提到认定条件的前七项为必达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