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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事让无数人牵挂,最近终于有了新转机和进展!

环球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4-04 22:32

正文

在16年前的2001年4月,一名13岁女童走进了重庆巫山县的双龙派出所。


她告诉民警自己被人强奸了,对方是一个大她17岁的男子。


可当女童的大伯告诉警方她和那个男子已经结婚后,办案民警就没再管这个案子。


结果,这个女童之后的人生,也被彻底毁掉了…..



她叫马泮艳,是一个出生在1988年的新中国的姑娘。


可与其他新中国的“85后”的不同,她在12岁时就被她的大伯 “嫁”给了一个大她17岁的男子,当了“童养媳”,然后在她14岁的时候,就生孩子当了妈妈….


相信对于很多的城市年轻人来说,马泮艳的童年经历挺“不可思议”的。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童养媳”似乎只存在于“旧中国”那个时代。


可即便是在今天,在中国一些贫困的县城和乡村,变相的“童养媳”现象也从未绝迹,甚至当地的公安和基层政府,还在默许着这种侵害…


马泮艳的故事,就是最典型的一个案例。


在父亲死亡,母亲因精神病被失踪后(现已找回团聚),她被她的大伯以4000元的价格,送给了大她17岁的男子陈学生,当起了“童养媳”。


之后,在2001年时,当耿直哥正在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时,13岁的她却被那个“买”她当“媳妇”的陈学生强奸了。


但马泮艳没有屈服,选择了报警。当年4月,她和一位亲戚来到了巫山当地的双龙派出所,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


之后,民警带她去当地的卫生所做了医学诊断,证明她已被性侵害。


可当马泮艳的大伯告诉警方她和陈学生已经“结婚”后,当地警方竟然真的以为这就是一场“家庭纠纷”,中止了案件的调查…



结果,年幼的马泮艳就这样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彻底沦为了陈学生的传宗接代的工具,先后给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并一直遭到他的控制和虐待….


这噩梦般的日子,直到2008年她逃出巫山后才暂告结束。之后,她的遭遇得到了好心人的关注和媒体的报道。在这些力量的鼓励下,从去年下半年起,她正式开始维权。


图为2016年中旬介入此事的各家媒体的报道


然而,她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比如,当地官方在今年2月时曾公开表示:她大伯当年的行为不属于“拐卖”;而那个“买”她当童养媳的陈学生,也因为关键证据的缺失,无法认定是强奸。


当地官方还否认了2001年马泮艳报警的情节的,理由同样是“缺乏证据”。


然而,这些说法并没有令包括耿直哥在内的媒体人和媒体信服,我们还很快指出了官方说法中的漏洞。



比如,去年当马泮艳开始决定维权的时候,当地警方曾经告诉媒体马泮艳在2001年确实报过警,还做了医学诊断,证明她已被侵害。


而且耿直哥也找到了当时采访了当地派出所的那位记者,得到了他的再次确认。



同时,耿直哥还联系了一些政府部门,希望此案能够得到他们的关注。毕竟,面对一个会让自己“丢脸”的陈年旧案,耿直哥并不相信当地政府会有多少动力去“自查自纠”。


他们更可能的做法,是打消马泮艳维权的念头,然后给她点赔偿,好让她闭嘴。


于是,在我们持续不断的关注下,这两天当地终于传来了一些积极的消息。


马泮艳就告诉耿直哥,巫山县的“大领导”们在3月底曾经请她参加了一个会议。在这场有专人录像的会议上,巫山县的官员们表示他们很同情马泮艳的遭遇,并给她进行了一些生活上的帮助,比如全家每年可以免费体检,马泮艳的母亲可以得到免费医疗,还给她的孩子办了低保,她请律师的费用也是司法所在支付等等。



不过,这场会议上马泮艳得知的一个最重要的信息是,巫山县检察院已经开始调查2001年时曾经负责她被强奸案子的警察了。


而如果检察院最终认定警方当年确实没有认真对待马泮艳的报警、存在渎职的情况,那么她被陈学生强奸的案子,也将迎来一线希望。



然而,对于当年把她卖给陈学生当“童养媳”的大伯马正松,当地官方还是认为他的行为不属于“拐卖”,理由是他当年确实非常贫困,实在养不起马泮艳和她后来同样被“卖”掉的妹妹。


但耿直哥仍然认为马正松的行为涉嫌违法,因为他不是把马泮艳送养给他人照顾,而是“嫁给”他人当“童养媳”。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新的进展仍然令马泮艳感到欣慰。甚至于,这位几周前还曾被当地政府派人“看起来”的姑娘,如今反而建议耿直哥“帮当地政府说几句话”,替她“感谢政府的帮助”。



当然,耿直哥也清楚,巫山官方如今能够做出这种积极的转变——不论是否存在县外力量的督促和压力——这确实值得肯定。


毕竟,在中国许多偏远落后的县城和乡村,当地民间的文化和观念就根本不认为马泮艳这样的遭遇是一种犯罪。


譬如,就在巫山当地,如今马泮艳时不时就会遭到村里一些人的刁难和责问,就连她当地念中学的女儿,也时常会在学校里遭人嘲笑。


而在这种恐怖氛围的影响下,更看重“稳定”的当地政府,也就很难会为了马泮艳们遭到的侵害,而去得罪整个村庄。


甚至这些地方政府的一些官员,本身就是那种落后思想的忠实信徒,早就忘记了“解放妇女”这个共产党人的重要使命。



因此,既然巫山官方选择转变态度,选择去维护马泮艳的尊严、主持正义,耿直哥认为他们就值得我们的掌声。


而且,只有我们不断去认可和鼓励一个个地方政府做出这种转变,才能给中国千千万万遭到和遭到过类似侵害的农村女性,打开一个个维权的大门。



话说回来,鉴于巫山县如今希望解决马泮艳的案子,那么耿直哥这里也打算公开一份重要的证据,为此案的顺利解决贡献一份力量。


这份证据,是不久前巫山县双龙派出所的所长找马泮艳道歉时的一段录音。


在这份录音中,那位所长不仅承认2001年时马泮艳确实报警了,还讲述了当年为啥警方没有继续跟进这个案子的原因,并向马泮艳道了歉。


下面这段视频,就记录了这份录音中的全部内容:



其中,耿直哥觉得这份录音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派出所所长再次证实了当年马泮艳报警后,警方为何没有跟进调查的原因:马泮艳的大伯说她和强奸她的陈学生已经结婚,于是警方就以为这只是“家庭纠纷”,没再管…


对于警方的这种做法,耿直哥询问的多位法学专家都一致表示:在2001年时,马泮艳作为一个不满14岁的幼女,首先就根本就不该与他人存在任何可以被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所以,仅仅因为她的大伯说她和涉嫌强奸她的人结婚了,警察就没有再管这件事,这确实是明显的渎职,而且还是一种法盲的体现。


一位关心此事的未成年人检察院的检察官还表示,只要马泮艳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去报过案,并且向警方明确的表明对方“违背她的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警方就应该认真对待此案。绝不该因为所谓的“她已结婚”就中止调查。更何况她当时根本还未满14岁。



所以,耿直哥希望当年办案的警察,能勇敢地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向马泮艳道歉赔偿,并为当年她被强奸的案子重新画上一个公正的句号。我也希望巫山检察院以及上级重庆市检察院可以结合这份录音证据认真调查此案,让渎职的警察付出应有的代价。


不过,我们的谴责不该仅仅停留在巫山县双龙派出所当年的几个办案民警的身上。


因为,在全国不少偏远县城和乡村,其实都存在着严重的“童养媳”问题。可本该对“童养媳”问题亮剑的相关政府部门,却一直没有出台过什么有效的打击措施和政策。


结果,恰恰是官方这种模糊的态度,才令地方政府对“童养媳”问题不敢管、乃至放纵,进而才出现了年仅13岁的马泮艳去报警求助时,巫山警方却以为这只是“家庭纠纷”的荒唐情况。


要知道,对于像马泮艳这样的农村女童来说,法律和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已经是她们摆脱家庭的控制,摆脱农村腐朽文化禁锢的唯一出路了….


所以,你们又怎能再辜负她们?



最后,耿直哥在撰写这篇文章时还意外得知,原来除了“童养媳”的这段不幸遭遇,在2008年逃出巫山后,马泮艳居然还有过另一段不幸的经历…


当时,希望重新开始生活的她,有了一个新的男友。可当她为他生下的一个孩子被查出患有脑瘫自闭症后,这个男子却将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她,然后就丢下她和孩子跑了…


还没到30岁,却已经饱尝如此多的苦难,马泮艳的故事不仅令人感慨,也令人对她的坚持感到敬佩。因此,耿直哥衷心希望她的案子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希望她可以“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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