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菏泽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对情侣在车道中央长吻,
酒驾司机将两人撞“上天”,
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当天凌晨,
在菏泽城区牡丹路与曹州路交叉路口附近,
一男一女先后跨越护栏,
走到马路中间一阵大闹,
随后两人竟旁若无人的长吻起来。
期间,
有几辆车看起来不愿打扰这对热恋情侣,
先后躲让过去。
不料一辆轿车没有察觉到他们的存在,
飞驰而过终结了他们的马路之吻。
轿车撞人后逃逸,在不远路口又撞上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拦下这名肇事司机并报警,肇事司机浑身酒气站都站不稳。
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张某系严重酒驾,造成进入机动车道的情侣1死1伤,目前,张某涉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新闻夜航、临清交警大队、人民菏泽、菏泽信息港】
就算爱得再疯狂
也得注意场合啊!
同意的点个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