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的广东
别说冬天了
连秋天的影子都没见着
大街上不少人
依旧着装清凉
不过
这也意味着
穿短袖、短裤裙的女同胞们
仍然要担心身边是否有
“咸猪手”出没!
在公共交通工具中伸出“咸猪手”
该类侵犯案件原先基本作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刑事判决的先例
这也导致很多色狼
反复多次作案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这类以往基本都作行政处罚的案件
如今都有可能作为刑事犯罪入刑!
10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
不公开庭审则是因为两名被害人之一是未成年人,涉及个人隐私。据悉,此案是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的案件。
案件发生在今年7月1日的晚高峰
王某某在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
紧贴在一名未成年女孩旁坐下
左手搭在自己右臂
并持续触摸女孩胸部
女孩挪动身体躲避
王某某纠缠不已
仍不断伸出“咸猪手”
接着,王某某又以同样方法
“袭胸”另一名女子
被女子察觉并质问
王某某在逃跑途中
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
该案为何入刑?
值得注意的是
该案系上海轨道交通领域
首例“咸猪手”入刑
的案件
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
据悉,近年来上海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性骚扰案件基本都作行政处罚,没有刑事判决的先例,这也导致了行为人反复多次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地铁车厢相对拥挤、不易察觉、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及被害女性当众羞于反抗的心理特点,违背妇女意愿,先后对两名女性强行实施摸胸等猥亵行为,且其中一名为未成年女性,
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
王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轨道交通的正常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被告人王某某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故意对女乘客
“蹭一蹭”“摸一摸”算什么行为?
骂一句“色狼”这是大家给出的道德评价
如今法院给出了清晰的法律评价
这叫
犯罪
要送到高墙中
实实在在接受法律的惩罚
法院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对有类似行为的行为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广大女性同胞能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勇敢站出来。
消息一经报道
立刻引来网友的叫好
——
“干得漂亮!
”
“建议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