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的八月,我第一次吃到阿拉斯加帝王蟹,是在新西兰念书的时候。
清蒸,加少许蒜蓉,再淋上烧滚了的油。硕大的盘子里蟹壳红得妖艳,遍布全身的棱角让人垂涎又不敢触碰。香味儿见缝插针地钻进我鼻尖正在翕张的毛孔里。
在奥克兰一家吃蟹的专门店,我和当时的小男友对席而坐,他低着头,发梢垂到眼角,小心地掰开蟹壳,颇具仪式感地放到我碗里说,你先吃。
在那个手里没钱,每天吃快餐和汉堡的年纪,攒钱吃大餐总会夹带着兴奋与不安。他剥出肥美白皙的蟹肉,在汤汁里轻轻一搅,递到我嘴边。蟹肉的纹路丝丝分明,浸润了汁水,入味三分。
晚归的车辆在空旷的街区穿梭,南半球的新西兰已是隆冬。我早已忘记那家店坐落在哪一个取名为圣某某路的街区,只记得那个男孩眉间的温柔。
很多年过去了,除了父母,很少人与我同桌吃蟹。直到前几天,我和老胖子郭导在蟹小宝对席而坐,他低着头,鱼尾纹垂到眼角,小心地卸下蟹脚,颇具仪式感地送入口中,撕扯起来。
我夹走这只面包蟹的蟹壳,正准备一览其中丰腴的蟹黄,老胖子突然一副不许动筷的架势大喊,别。
螃蟹,要从脚吃起。你知道吗。
为什么?
因为先打开蟹壳吃蟹身的话,蟹脚易凉。所以得耐住性子,从外往里吃。蟹壳用来保温,吃完蟹脚蟹身后,才轮到最美味的蟹黄。就像做足了前戏,摒足了气力,终于终于,在最后一刻迎来高潮。
老胖子面色通红地把八只细脚通通嘬完,灌下一口黑啤,“不过啊,肯让你先吃蟹黄的人,一定很爱你。”
夜色阑珊,酒过三巡,总有人能用一句话击中你的心事。我丢给老胖子一只巨大的蟹钳说,来,吃饭吃饭。
眼前的面包蟹经过油炸,喷香满溢。炸,其实是与时间抗衡的烹饪工序,不可操之过急,不可慢条斯理,在最稳妥的火候出锅,才可肉质紧实,而不会过分干柴。
以黑椒为佐料,口味重,颇适合胃袋空空,口舌淡淡时吃。
出锅前撒上与蒜蓉同炸的面包糠,堆叠宛如小山,在其中寻觅蟹肉,犹像万花丛中抱得美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螃蟹,是傲物。而好蟹,是海中佳丽,是海底的宝。
其实在今晚之前,我并不知道蟹小宝是uncle吴的又一力作。如同他的猪爸,专一食材,专一料理。十二道以蟹为主角的大菜,掷地有声,你若想在蟹小宝摆一顿集结所有前男友都未必能吃完的全蟹宴,也是不成问题的,并且人均只要140元。
为了保证新鲜与活力,从世界各地远道而来的螃蟹们被供养在你面前的水缸里,横行霸道,自由呼吸。下单现抓,随做随吃。
下酒开胃,有近十种可选的前菜。醉蟹钳醉湖蟹,都如小丫头一般古灵精怪,酸辣爽口,让瓷实的碗底变得无边魅惑。
轻拢慢捻抹复挑,稍尝几块,管理好胃袋的闸门,便可推门进入盛宴。
在我看来,冰镇红毛蟹是最适合仲夏的。晶莹的冰块上码着晶莹的蟹,蟹壳已经打开,用筷子拨出蟹肉即可,附送的酱油我是用不到的,因为蒸好的蟹肉本身已经足够鲜甜。
如果胃不好,蘸一点芥末吧,淡淡的辛辣不会掩盖住红毛蟹的本味。
这一道虾兵蟹将,不消五分钟就被老胖子风卷残云。“你看,龙虾和螃蟹一定是情投意合的,所以素颜都能那么美。”
鲜活的食材无需浓油赤酱来遮遮掩掩,日本来的籽蟹,和8钱左右的小龙虾,仅做清蒸,香料也不必放。配上两碟特调的酱料,足以令人忘忧。
其实螃蟹性寒,与粥同煲顶好。膏蟹敲开,蟹肉和蟹黄渗入粥底里,愈发稠密。文火慢炖,熬得浓浓一层粥油,经过喉咙滑入食管,是如同熟成女性的温润。
蒜蓉粉丝红雪蟹,叫我想起那个还没有支付宝的冬夜,最后一口蒜蓉帝王蟹落肚后,假装吃得很饱的我们,手里攥着纽币,惴惴不安地买单,给小费,然后走出门。在明晃晃的路灯下摸着似饱未饱的肚子,心满意足地大笑。冷风依然迅疾,心里却像有小女孩划着火柴一样温暖。
钱包和肚腩一样渐渐饱满,然而青春和丢弃的乳牙一样永不再来。
吃了很多很多顿饭之后你会恍然大悟,其实爱你的人,才不会管什么规则约定,他愿意为你手摘星辰,愿意把最美最好的,都赠给你。
文丨王铁蛋
摄影丨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