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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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严防“调查”变“调整”

土地观察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9-08-23 09:08

正文



数据真实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生命线,这是无论 各级地方政府、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还是一线作业测绘机 构、监理机构,都应清醒认识到的基本道理。
三调开展过程中,全国各地按照客观现状真实性进行 调查,坚持“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的16 字要求: 省级三调办建立监督台账,开展调研督导,重点督 促落后地区; 市级三调办按日倒排进度,包干负责,指派专 人帮扶县(市、区),落实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职责; 县级 三调办在一线统筹方案、协调重大问题; 作业单位发挥技术 专长,利用1 米或0.2 米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实地、实时 解决问题。
然而,在如此严格要求之下, 一些地方仍然出现质量不 高、数据不实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县区责任未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这些地区不顾地块实际现状,错误地或主观地进行调查,变“调查”为“调整”。 例如:有的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调查为其他草地等未利用地,有的将未动工建设的地块直接调查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等建设用地,还有的扩大政策边界,将公路、市政道路调查为农村道路⋯⋯
出现这些问题,究其原因,绕不开一个“ 利”字。这个 “利”是局限于某个县区的私利,看似为公,想着为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留有一定空间,实则是狭隘的地方、部门、个人的 一己私利,为的是某一个县区的“小我”,忘却了全省、全国 三调数据真实性的“大公”。
三调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任务,数据成果将作为2020 年以后判定重大国情国策的重要参考和基本依据,涉及国 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是新时代、新形势、新理念下党中央、国 务院交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自然资源部最复杂、最重 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实事求是, 既需要一系列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来保障,通过多层级核 查进行检验,又需要通过政策规定来斩断利益渠道,确保 “实报数据不吃亏、虚报数据不得利”。
针对三调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从部层面出台相关 政策积极引导,避免地方借道三调,通过人为干扰获利。
一是 对二调或2016 年现状图上为耕地,在目前三调成 果中调查为未利用地的地块,将来实施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建议只可纳入耕地保有量,不得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部分地区经过多年持续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稀缺甚至趋于枯竭,而三调则被少数地区当成了蓄积耕地后备资源的一次机会。这些虽然以往曾经是旱地、水田,但荒芜多年,说明并不具备良好的耕种条件,即便通过土地开发再新增耕地,也可能会面临重新荒芜的问题,进而导致耕地占补平衡被扭曲成数字游戏。
二是 严格划定并落实城市开发边界,实行建设用地“增 存挂钩”“增违挂钩”,避免城镇用地“摊大饼” 。对三调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建议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基础上,直接扣减当地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核减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进一步摸清各地“历史批文”(即2003 年1 月以来,经省政府或授权的设区市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批文,在部综合监管平台并未备案)详细情况,合理界定其合法性、有效性,确定相关地块审批是否合法。
三是 在汇交省级成果前,由第三方机构利用省级内业 核查成果,对监理单位、市级核查成效进行评价。 各县区监理单位负责对作业成果跟踪监督,市级对县级成果进行初检,均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经省级内业核查后,对发现问题图斑和问题突出的地区,建议在下发地方进行整改的同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倒查市、县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力、试图蒙混过关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追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的指导监督责任。

(作者单位: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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