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晋财(江苏大学教授 博导,广西特聘专家)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某一外来农民工集中租住地发生大火,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死伤人员大多属于外地进京的农民工。火灾发生后,北京市立即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由于个别基层政府和组织要求住户在几天内搬走,引起网上舆论哗然。网上舆论大多数都担心这次专项整治可能导致大量外来农民工不得不提前返乡,而且许多农民工几乎没有充分的返乡准备时间,因此不赞成政府因为一场大火而用“一刀切”的方式对所有群租户进行专项整治。不过,就为何不应该“一刀切”让农民工返乡的考量,有一种声音倒不是担心农民工的城市生活权力受到侵害,也不是担心这些农民工返乡之后可能导致生活没有着落而陷入困境,而是出于“大城市对这些外来农民工的需要”!在我看来,这种声音听似温柔,其实却暗含着城市的傲慢,值得商榷。
他们认为不应该对大城市农民工“一刀切”专项整治的理由就是:这些农民工在大城市大多居住在狭小的群租房里,火灾并不是因为他们群租所致,而是因为防火措施不当所致。若如此,政府需要做的工作是完善消防措施,而不是清理群租。外来农民工的群租不能被清理,因为大城市需要这些群租者,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群租者住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才能给城市带来价格相对便宜的服务!一旦群租被清理,他们的居住面积扩大,要么他们无力承担而选择离开,就会没有人为城市提供服务;要么就是把他们居住面积扩大的成本转嫁到服务报酬上,导致服务价格大幅度上升。因此,在他们看来,这些群租者的居住面积狭小对于大城市来说是一件“好事”。
尽管他们也主张改善大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处境,但仅仅是从大城市的需要来考虑的,从他们的政策主张看,认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应该聚焦于大城市,因为一方面,他们认为只有核心超大城市充分聚集的发展,才能形成对周边农村地区的带动作用,从而使周边农村地区通过人口外迁来增加资源占有量;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把这些外来农民工留在大城市,是大城市发展“需要”他们,对大城市来说“人口是资源,不是负担”。所以,既不能让进城的农民工因为收入或者居住环境太差而离开大城市,以免造成没有人为城市提供生活必需服务,又不能让进城的农民工在大城市的居住面积太大,以免造成城市服务价格攀升。或许在他们看来,继续执行“城市偏斜”政策让这些农民工回不了家,同时把他们的服务价格定在刚好让他们住得起群租小房屋不影响城市服务的提供,就是一种最好的均衡状况!在他们的观念中,即便以这样的方式让农民工留在城市,也符合“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目标!
说实话,作为一个从农村出来走进城市的知识分子,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对农民工进城的这种安排或者政策设计,因为这里充满着“城市的傲慢”!大多数主张大城市优先发展的学者,基本上有两个主要的观点:一是现在的大城市人口密度远远不够,世界上的大都市圈都没有关于人口规模的规定,人口流动应该是一个市场行为,不必要用政府政策限制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二是要素流动遵循市场规则,以效率为导向,要素投在城市远比投在农村效率高,投在东部远比投在西部高,因此国家政策应该是“供给随着需求走”,将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等向东部大城市放开,西部适度收紧,大量用地指标放给西部建空城是没有效率的,从经济意义上说,东部才是资源稀缺地区,中西部是资源富裕地区。这种看似合理的观点,其实是违背历史观的。他们没有问一问,中国今天的城乡差距及东西部差距的形成,历史原因是什么?
我们应该记住,如果没有建国后长期执行的“城市偏斜”政策,用统购统销政策吸收农村剩余,让城市寄生于农村;通过阻隔农村与市场的联系,用强制手段形成城乡之间产品及要素的“价格不平等交易”,挤压农村资源以推动城市发展;通过建立城乡户籍制度,阻隔农民进城以保护城市居民的利益,今天中国的城乡差别会这么大吗?如果没有我国为了快速推进经济增长及实现工业化,改革开放后执行“让东部沿海地区先富起来,再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政策实施,率先在东部沿海地区建立经济特区、开放沿海城市,吸引外来投资,继而引起大规模的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往东部流动,东部发达地区的大城市能有今天的辉煌吗?现在东部发展起来了,东部很多大城市已经可以跟发达国家的城市比肩了,我们却说,要素流动按市场规律办事,主张“供给跟着需求走”,那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该怎么办?她们在历史上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否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在今天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仍未发展起来的情况下,大量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农民工们倦缩在东部大城市里,是他们追求美好生活过程中的一种无奈的选择,他们回不了家不是因为东部城市有多么吸引他们,而是他们的家乡实在还很落后!面对他们的处境,我们能够仅仅以城市对他们有“需求”来对待他们吗?因为仅仅从“需求”的视角来对待他们,就使他们的生活被框在了“需求者”的接受条件范围内,比如,服务价格多高、居住面积多大、来的人口多少等等,都在“需求者”的盘算之内,这些外来的农民工就像掉进如来佛的掌心里,来去都得由城里人来决定,这就是“城市的傲慢”!
我也不赞成给大城市规定人口规模,也知道资源投放要讲效率,但我们不能以现在既定的状况来“优胜劣汰”,作为国家的公共政策,需要强调社会公平,中国的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为今天国家的繁荣与进步作出了极大的贡献,现在这些地区发展滞后了,经济发展脚步慢了,如果只讲投资效率,他们就只能离发达地区尤其大城市的背影越来越远!他们今天的发展不充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历史上的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今年中西部地区大量农民工进入东部大城市,也不完全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致,是历史上中西部地区在国家主导下所做出的贡献所致。因此,今天如果我们要强调发挥市场的作用,那就需要考虑如何把农村建设好,把中西部地区建设好,让大家能够在相对平衡的市场起跑线上去自由选择究竟是回家还是去大城市,因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最强调的是“公平自愿”,而不是“被迫无奈”。从这一点上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抓住了中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这一关键所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才是我们正确的发展方向。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农村跟城市不像今天的差别那么大,东西部地区差别不像今天那么明显,农民工们想去哪里不是出于“无奈”,而是真正出于基于自身偏好的“自愿选择”,那才能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公平、效率”作用。
今天的农民工由于自己的“弱势”地位,来到城市需要看城市人的“需要”行事,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不管是农村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并不天然就是要素输出者。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情是,加大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改变那里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吸引产业要素流向西部,流向农村,催生产业,繁荣经济。的确,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政策向农村或者中西部地区倾斜导致的要素投入要用到刀刃上,使用大量要素去制造空城,对这些地区的发展于事无补。但就此主张国家应该优先发展大城市,是无法解决农村地区及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问题的,我们已经尝试过几十年了,城乡差别、中西部区域差别不是越来越大了吗?因为在区域经济理论中,存在“极化效应”与“涓滴效应”一说,通过大城市发展之后带动农村的发展以实现均衡,是一个永远难以实现的梦!与此同时,农民工举家进城不太容易实现,年轻的时候进去中年的时候回来很难改变。所以呢,农民工进城实现市民化仅仅是理论上的一种设想,现实上是难以行得通的。真正的出路在于,取消城乡户籍差异制度,把农村建设好,农民自己想去哪里去哪里,这样的城市化道路更贴近中国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