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1.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选择“政企服务”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栏,选择“服务企业”,点击“惠企政策”下“市级支持资金申请”,点击“市文创办”的“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PDF文件有水印并妥善保存)
。
(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2.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26日(3月26日16:30系统关闭)。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提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1)演艺、艺术品、电竞、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动漫、网络视听、文化服务出口贸易项目: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徐汇区中山南二路2419号,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政务服务中心。
(2)新闻出版、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文创金融服务项目: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静安区常德路800号14号楼。
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三)评审流程
1.在建扶持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区级评审,确定对项目的配套比例后,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产业研究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产业研究类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1.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60%,剩余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2023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以及履约能力欠佳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2.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