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底,我再度创业。到了2004年,我已经把生意扩展到砂石运输、土石采取。短短的几年间,公司的规模急速扩张了42倍。我却没有意识到,这正是致命的开始!
当时的教会牧长和我,都异想天开,想帮助教会建立营利事业。我天真地以为,自己追求圣灵充满,牧长又时时刻刻在我身边,魔鬼想要再推倒我,是不可能的。
由于起家和扩展过快,我不得不向银行大肆举债!我向7家商业银行和3家卡车租赁公司,以他们允许的最高融资额度借款。那时候,除了我具有很好的个人信用和工程合约之外,我的母亲也提供了多笔大面积的土地,作为我的扺押担保。
后来,公司开始出现严重的资金周转困难。于是我就向多家恶名昭彰的地下钱庄借钱!在台湾,如果一个人的财务走到这个地步的话,他的结局大概不是被逼死,就是自杀。
放高利贷生意的人都是老江湖!他们清楚我的底细,于是从每10天收10%的利息开始引诱我,再趁急迫的时候,把利息加到30%甚至100%。等金额到了一定程度,地下钱庄就派人跟跟踪、监视我,防止我逃跑或脱产。
在台湾,生意人开出去的支票,就像一张卖身契!如果你跳票了,所有跟你往来的银行、生意合约人、厂商、个人信用卡公司,当天即把你列成为拒绝往来户。然后委托律师以最速件,向法院申请扣押公司、个人和担保人的财产。往后你的日子,不是在监牢中度过,就是在压迫中度过!而你的前途,大概也就到此为止了。
圣经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我就是那被愁苦刺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