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海淀法院以启动“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首次全流程适用司法信息化系统,利用电子送达、远程勘验、远程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当庭调解了6起知识产权速裁类案件。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案并当庭结案。
海淀法院首次全流程信息化审结知识产权速裁类案件
8月24日,海淀法院以启动“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首次全流程适用司法信息化系统,利用电子送达、远程勘验、远程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并由全国优秀法官陈昶屹亲自主审,当庭调解了6起知识产权速裁类案件。据悉,这是本市法院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案并当庭结案。
原告初开(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其享有著作权的66张图片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案由向海淀法院起诉被告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双方代理人均在京外,案件争议不大,案件数量较多,为节省当事人的在途时间和成本,提升法官单位时间内结案的数量,海淀法院全流程采用了信息化系统。
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书记员通过审判与执行工作联系平台、电子邮箱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随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发送填写了申报审判要素的电子文件。承办法官庭前将双方申报要素进行比对后,固定了双方意见一致的要素。庭前会议中,当事人采用了时间戳的电子证据形式进行了证据保全,法院采用电子勘验的方式对权属和侵权证据进行了勘验,随后利用远程庭审系统进行了视频开庭,双方代理人在各自办公室参与了庭前会议和开庭。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笔录中电子签名并回传至庭审平台。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争议焦点后,对该6案进行了当庭调解。从庭前会议、开庭到宣判共计用时45分钟,六案全部调解结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全流程信息化的方式减少了其在途时间和成本,降低意外因素对庭审的影响;通过电子勘验,其可直接从远程视频中看到书记员勘验的操作全过程,避免此前囿于证据过多或技术原因造成的勘验时间过长;开庭时,边庭审边显示记录,省去了庭后阅笔录的时间;同时,当庭宣判或当庭调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此次庭审起到了良好的司法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涨的审判现状,实现便利当事人诉讼,有效、快速解决当事人纠纷的目标,海淀法院启用了“互联网+”的创新审判模式,在知识产权速裁案件中全流程适用各种信息系统,并适用远程视频审理案件。将法官从技术含量低的程序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的实体裁判中;据统计对比,此前涉及到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书记员排庭需要反复沟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时间,排庭平均需要20分钟左右,远程庭审的适用使排庭时间缩减到平均5分钟,另外,庭审智能语音同步转换文字,达到了记录的自动化,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缩减了书记员庭审记录的工作量,更加直观、客观的反映了庭审全过程。互联网直播庭审,让公众在第一时间观看庭审的全过程,促进了庭审的公开公正高效;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避免了当事人因不认可庭审笔录内容而认为司法不公的情况。
远程庭审,通过互联网、多媒体存储与显示技术、音频处理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即时对话、证据演示及庭审录音录像。使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够“隔空对话”,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提高审判质效,能够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今后,海淀法院仍将不断探索推进司法信息化的有效途径。
突破五项难题:“互联网+”全流程助力知识产权速裁审判模式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涨的审判现状,实现便利当事人诉讼,有效、快速解决当事人纠纷的目标,海淀法院以建设“智慧法官”为契机,专门审理涉网络类人格权及知识产权类案件的中关村法庭和技术保障中心通力合作,启用“互联网+”的创新审判模式,在知识产权速裁案件中全流程适用各种信息系统,并首次适用远程视频审理案件,突破案件审理中的五项难题。
一是全流程便捷当事人。
首先,通过《电子送达确认书》确定电子送达适用的效力,依托我院独家审判与执行联系平台,搭配电子邮箱,将诉讼文书送达当事人,节省了司法专邮的时间;其次,利用远程庭审减少当事人的在途时间和成本,降低意外因素对庭审的影响;再次,电子勘验,当事人可直接从远程视频中看到书记员勘验的操作全过程,避免此前囿于证据过多或技术原因造成的勘验时间过长;第四,当事人边庭审边显示记录,笔录生成后以电子签名的形式回传至平台,省去庭后阅笔录的时间;最后,当庭宣判或当庭调解极大缩减了当事人因异地而不方便立即给予答复的时间。
二是提升审判质效。
全流程信息化与知识产权速裁机制相结合,提升了审判质效。在案件繁简分流的背景下,如何快速高效地解决类案、串案,成为知识产权审判的重点问题。电子送达,可在同一时间将诉讼文书送达给多个当事人;提前申报案件要素使法官在庭前能够将同类要素固定,案件审理焦点集中;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可将庭前会议、开庭时间浓缩为原来的一半,减少了交换纸质证据、固定争议焦点及案件审理的时间,使单位时间内审理的案件数量加倍,同时当庭裁判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大幅提升结案率。
三是突破司法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司法信息化将法官从技术含量低的程序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的实体裁判中;据统计对比,此前涉及到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书记员排庭需要反复沟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时间,排庭平均需要20分钟左右,远程庭审的适用使排庭时间缩减到平均5分钟,另外,庭审智能语音同步转换文字,达到了记录的自动化,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缩减了书记员庭审记录的工作量,更加直观、客观的反映了庭审全过程。
四是助力司法大数据的整合和应用。电子送达前,书记员将双方信息录入到“智慧云”,充分收集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验和开庭的云存储可以实现全程留痕,为司法大数据的收集、研究和提取提供了基础;审判要素的录入,为法官进行检索、裁判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
五是“隔空对话”促进司法公开。
互联网直播庭审,让公众在第一时间观看庭审的全过程,促进了庭审的公开公正高效;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避免了当事人因不认可庭审笔录内容而认为司法不公的情况。且将网络技术全面融入办案流程,完善起诉、立案、调解、举证、开庭、文书制作等多个模块的方案设计和功能应用。立案申请是北京高院的网上预约系统,诉讼材料的线上提交、电子送达、还通过在线平台,身份信息线上认证、庭审语音自动转换、庭审录音录像、笔录电子签名实现了诉讼行为全程留痕。
远程庭审,通过互联网、多媒体存储与显示技术、音频处理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即时对话、证据演示及庭审录音录像。使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够“隔空对话”,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提高审判质效,能够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中关村法庭和技术保障中心将在此次远程庭审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各种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为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刘佳欣
来源:海淀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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