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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战大云寺:省级文物遭拆迁,商洛博物馆长发公开信后被调查

澎湃新闻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2-23 21:17

正文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发自陕西


陕西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介绍大云寺遭开发商侵害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编辑 王健 邓雅菲(02:17)


过去数年里,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洛大云寺被卷入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寺院内的2亩多土地一度被开发商隔离,并挖出3米深的基坑,而这并未经文物部门审批。


开发商曾占据大云寺两亩多土地进行建设,并挖出三米深的基坑。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翻拍自商洛市博物馆提供的资料照片


围绕大云寺的保护,曾负责管理保护大云寺的商洛市博物馆和陕西省文物局,与开发商及商洛市相关部门展开了多年“角力”,但这并没有阻止开发商继续在大云寺院外的一般保护范围内动工。


直到商洛市博物馆发出一封公开信,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商洛市政府才要求开发商停止违规施工。


2016年4月,商洛市博物馆在当地媒体公开其组织重新编制的大云寺保护规划(草案),该规划与上述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存在冲突。此后,事情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2016年7月,博物馆接通知不再负责大云寺保护工作。


与此同时,针对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的调查也已开展。9月30日,商洛市纪委正式立案,“决定对刘作鹏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刘作鹏认为,从纪委调查的内容及约谈内容看,他被调查与保护大云寺并发公开信等事有关。


12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多次致电商洛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但该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对于刘作鹏自称“因保护文物而被立案调查”一事,商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闫玉宏表示:“如果他有问题,该怎么查处,那是纪委的事情。我们既不能说刘馆长有问题,也不能保证他没问题。”


陕西省级文物卷入商业开发


大云寺名自《大云经》,与武则天兴佛称帝有着密切关联,全国多地均有以“大云”冠名的寺庙。其中,陕西商洛大云寺是全国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座,占地近12亩,寺内现存四座建于明清时期的主要建筑,位于商洛市区繁华地带。


按照相关规定,大云寺围墙以外50米范围内,均为该寺一般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重合)。但如今,其东、南两面均已建成多座商住高层建筑,不同程度地侵占了大云寺的保护范围。


商洛市博物馆位于大云寺院内,曾负责保护管理大云寺。“2014年7月11日,我正式到位于大云寺内的博物馆上任,发现大云寺院内两亩多土地已被开发商占用,并且挖出了3米深的基坑。”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在查阅资料后发现, 开发商陕西凯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施工行为未得到文物部门的批准,属于违法施工。


“为了在这两亩多土地上施工,开发商移植了大云寺内的一棵古桑树,迁移了一座木牌楼,还拆了四间明代厢房。”刘作鹏很担心,“这是对城市形象和文物的极大破坏。”


凯华公司所实施的上述项目,是商洛市2010年确定、纳入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的西街片区旧城改造工程。该项目占地180余亩,总投资5.6亿元。根据规划,改造完成后,西街片区将成为商洛市中心城区集商业、住宅为一体的中央商务区,而大云寺也将被商业项目包围。


但因涉及拆迁等问题,该工程的开发改造并不顺利。商洛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官网显示,经过数次调整, 2014年2月,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经时任商洛市市长、规划委主任陈俊等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同意。规划图显示,大云寺围墙以外50米内,原本属于文物一般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将被改造开发为商业项目。


此外,按照2013年12月9日商洛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形成的《关于市博物馆提升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当年12月30日,商洛市博物馆与凯华公司签订了一份《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协议约定,按照“面积不变,相互置换”的原则,在保持博物馆总用地面积11.62亩不变的情况下,将博物馆现在的不规则形状,调整为以四座古建筑为中轴线的规则形状。调整后规划及新建博物馆方案,待上级批复和博物馆设计方案确认后实施。


但协议又约定,为了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博物馆同意凯华公司可在博物馆局部先行砌筑项目围墙,围墙内危房两座需拆迁、树木需移栽,石碑需移栽。


刘作鹏说,按照这份协议,博物馆所在的大云寺现状将被改变,且凯华公司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先行施工,“这是有悖文物法的。”但在他到任之时,这份协议已被实施。


陕西省文物局多次发文制止无果


事实上,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启动后,陕西省文物局曾两次向商洛市文广新局发文,否定关于大云寺的改造方案。


2012年7月23日,陕西省文物局向商洛市文广新局发出“陕文物函【2012】240号”《关于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有关问题的意见》。


针对后者提交的《关于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涉及大云寺有关问题的请示》,陕西省文物局表示,保护大云寺就必须真实、完整地保存大云寺的历史格局,保持大云寺的历史环境风貌,不同意按照“征一补一”的原则改变大云寺的现有布局。


陕西省文物局指出,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规划与陕西省政府公布执行的规章有明显出入,建议对该规划进行调整,与省政府规章相统一。在大云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项目建设,不得破坏大云寺的历史风貌,并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而就在商洛博物馆《改造拆迁补偿协议》出炉的前4天,2013年12月26日,陕西省文物局还针对商洛市文广新局《关于商洛市博物馆改扩建设计大云寺保护区有关问题的请示》,发出《关于商洛市博物馆改扩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重申了前述“陕文物函【2012】240号”意见的文件精神,并再次强调了报批程序。


即便如此,仍未能阻止商洛有关方面改造博物馆的“热情”。无论是商洛市政府2013年12月9日专项问题会议形成的前述《关于市博物馆提升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还是12月30日商洛市博物馆与凯华公司签订的《改造拆迁补偿协议》,其内容均与陕西省文物局的意见相悖,在大云寺院内的“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随即开工。


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5月,陕西省文物局发出“陕文物督字2014第1号”督察通知,要求商洛市文广新局查处在大云寺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刘作鹏说:“经省文物局多次督察,开发商才在2014年7月初停工。但他们仍在做下一步施工准备,如加固、平整、运送施工设备等。”


刘作鹏到任后,先后通过“上书”、向媒体披露的方式,意图促使商洛市政府作出决定,恢复大云寺原貌。 “开发改造停止了,但开发商建在大云寺内的围墙还在,基坑还在。”


之后,商洛市博物馆一纸诉状,将凯华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双方签订的《改造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并由被告凯华公司拆除建在大云寺院内的围墙等。2015年9月,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支持了商洛市博物馆的诉求。凯华公司上诉后,被商洛中院驳回。


刘作鹏说: “但凯华公司的违法施工,已经造成大云寺天王殿地基下沉,部分墙体及大殿立柱开裂。”


开发商在大云寺院内的施工停止了,但从2015年11月下旬开始,凯华公司又在大云寺院外的一般保护范围内,动工开挖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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