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梦的路上,别只顾着赶路,而遗忘了路边的花朵。人生这部书,除了主线,还要有闲笔。
作者 | 卢思浩
来源 | 卢思浩(KveinLu_)
在最开始独自生活的日子里,养成的习惯有两个:
一个是听歌,无时无刻;另一个是做饭,在午夜时分。
怎么说呢?
最开始的我,可能无法忍受身边的安静。我无法在安静中听到自己,也无法在安静的环境中跟自己相处。所以那时我无论做什么事,都希望身边有点声音。
那时电脑中放着老友记,放着灌篮高手,一部美剧,一部动漫,而我早就对他们的剧情烂熟于心。罗斯下一句要说什么,或者流川枫这球进还是没进,我都知道。
或许也因为这样,我不需要看这些画面,我只需要听声音。
我可以听着这些声音看书写作,我也可以听着这些声音收拾房间,或者把声音调小一些,听着它们入眠。
本以为这习惯只有我才有,后来跟一个朋友打电话聊天。
她说,你空吗?
我说,空啊。
她说,那你可以不要挂电话吗?就把电话放在旁边就好。
我问,为什么?
她说,身边有朋友的声音,我做事可以安心一点。
后来我就开始听歌。
在清晨醒来,在赶路的地铁,在黄昏的街道,在清醒的午夜时分,我都在听歌。
有些人没有办法听着歌做其他事情,我却可以,或许这也是一种莫名的天赋。
音乐真的是个好东西。
它可以让我听到自己,它可以让很多回忆变得清晰,它可以转变你的心情。
最重要的是,它陪着我度过了很多孤身一人的时光。
直到我明白,独处并不那么难熬,习惯了之后,你会发现更多自己的可能性。
包括在午夜做饭这件事情。
后来我想通了,我之所以会有这么两个习惯,是因为比起每天跟别人不停地交流,我更喜欢一个人待着。
午夜做饭,做得好不好吃,也没有人知道。一个人听歌,沉浸在旋律里摇摆,也不用害怕别人的眼光。
然后我发现原来自己喜欢写作这件事。
太棒了。
我有个朋友叫蒋莹。
在我的新书里,有一篇属于她的故事。
她是一个哪怕出门丢垃圾,也必须要化妆的人。
有一次我有事临时得去上海,她也正好要赶去上海开会。我们买了同一航班的早班机,到机场时还不到早上六点。我穿着运动鞋和大裤衩,总之就是以最邋遢的形象出现在了机场。
她却化着精致的妆,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嘴唇上是一抹亮丽的红,跟我站在一块儿,显得她熠熠生辉,整个人发着光。
我当然是习惯了她这个样子,上飞机后还是忍不住吐槽:一大早上的你何必呢?
她给了一个蒋式白眼,说老娘无法忍受自己邋遢的样子,不像你。
我无视她的嘲讽,戴着眼罩进入梦乡。
我知道这是属于她自己的习惯。
有人说她折腾,但她不觉得;有人说她是化妆给别人看的,但其实也不是。
她只是单纯的,无法容忍自己顶着黑眼圈出现在外头。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受不了自己狼狈的样子。
就像她每天忙的团团转,几乎没有什么时间睡觉,却能挤出一个小时去健身一样。
自从来了北京之后,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
每个人都有着只属于自己的习惯,比如有个人睡前必须要打一把王者荣耀然后睡觉,因为每天只打一把,至今段位还停留在黄金。有人说,你每天打这么一把有什么意义?他想了想说,能让我度过睡前那段脑袋里胡思乱想的时间,让我睡得好一点不挺好的吗?
我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什么类型的书都会读一些。
每天睡前都会抽出二十分钟读一会儿书,如果遇上出差(对我来说很频繁),除非特别困,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选择读书。
几个小时的飞行下来,也就读完了一本书。
有一次在飞机上有个陌生人问我,大意是自从上飞机后你就一直在读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我脑海里没有浮现什么大道理,说了句,我习惯了。
太多关于读书的大道理了。
比如你可以在书里学到很多为人处世,比如你可以跟着作者去另一个世界遨游,比如说你可以学到很多知识。
我到觉得,读书对我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后来就成了一种习惯。
我习惯了。
就够了。
“在路上为什么总塞着耳机,有那么多好听的歌吗?”
——我习惯了。
“每天睡前都要看二十分钟书,能看到什么有用的道理吗?”
——或许没有吧,但我习惯了。
“每天都要看一部电影,你有学到什么吗?”
——啊,我就是习惯了而已。
有人看到自行车倒在地上,就去把自行车扶了起来。
另一个人说,哎呦,装什么文明呢。
此时需要争辩或者呛回去吗?
不需要的,因为你知道,你只是习惯了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不自觉养成的习惯,其实就代表着你的生活态度。
就像室友天天熬夜,楼上的哥们每天早晨起来跑步,好友睡前必须看会书,另一好友在房间里种了很多仙人掌,而我总是天亮还没睡。
我们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节奏,然后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的。
-END-
文 | 卢思浩
图 | 优美图
BGM | 赵海洋 -《小小的瞬间》
卢思浩,百万级畅销书作家。如今已出版《你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离开前请叫醒我》《我想和你在一起》等作品。一位细腻的生活家,一枚合格的铲屎官。新浪微博:@卢思浩,内容首发于作者公众号:卢思浩(KveinLu_),掌阅读书经授权发布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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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思浩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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