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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丰公司广西玉林华创铜箔(二期)项目已具备水电消防专业工程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项目包括1栋铜箔主厂房,2栋生产准备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的水电消防工程。主厂房:建筑占地面积共25575.54m²,建筑面积为49594.89m²,生产准备1号楼:建筑占地面积共1193.98m²,建筑面积为7073.89m²,生产准备2号楼:建筑占地面积共1193.98m²,建筑面积为7073.89m²。工程地址:广西博白双旺镇三张塘村。开竣工日期: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照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的各工程的施工工期节点执行)。
主厂房、1~2#生产准备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的水电消防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
2.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22109032.34元。投标人对最高限标价有异议,应在不晚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并明确原因。若未提出质疑,则表示认同。招标人在收到质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若开标时投标人报价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则按废标处理且给予停标三次处罚。
3.1集团A级分包企业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5个),集团B级分包企业已在本公司承担3个以上(含4个),集团C级分包企业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3个),在建同类项目的专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3.2“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并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含)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及近三年有施工业绩,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的施工企业可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