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7年2月的最后一天。明天,我们将迎来春暖花开的3月,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根据新标准,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信件送达时间由原来的9天和15天,缩短到7天和8天;普通包裹从用户自取变为按址投递。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月1日起,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全面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新规还要求,旅客进站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进口化妆品销售记录应当包括销售流向记录及召回记录等内容”。对进口化妆品信息实施全程追溯,可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保障消费安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3月15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同时规定了商品完好的一般性标准和三大类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标准。
最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3月1日起,全国将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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