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智力和阅历的增长,越来越对长得很好看的美女,以及简单、天真的女人失去兴趣,转而开始欣赏和迷恋那些矛盾而复杂的女人,觉得她们特别有魅力,或者说特别酷。
这种人,绝不是可以让人一览无余或者一眼就能看穿的人。她们也许出身寒微,也许一无所有,也许丑也许笨也许苦,但就是酷(当然,你也可以说她们很“作”),能哗啦一下打碎常人目光织成的镜子,用她们的自行其是的行为,大声宣告:无聊的人生,去死。
所以,比起英明的国王,神武的英雄,肮脏的羊脂球,搞笑的周星驰,我会更喜欢口吃的国王、胆怯的英雄,贞洁的羊脂球,悲伤的周星驰。也更喜欢嘻嘻哈哈的人表现出深情,或者严肃的人突然卖萌。
强烈的反差虽然会带来预期的落空,给人的记忆却最深。不论男女,如果能将两种相反的特质恰当地糅合起来,会很容易带来强烈的吸引力。
露易丝·布鲁克斯的流行,便是因为她将许多属性——美貌、肤浅、严肃、放荡、高贵和庸俗,都融合在一起。
露易丝是好莱坞最早期的女版爵士宝贝风女郎形象的代表。“爵士乐时代”的性感明星分两种,嘉宝的典雅是装饰艺术的一种,而另一种就是露易丝这种不折不扣的爵士女郎:妖艳、轻佻,放肆,无责任,对生活满不在乎。什么都不爱,又什么都爱,包括自己。
这与赫本和梦露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如果你把这三个各有很多拥趸的前代女星放在一起看,会很有趣。赫本是黑白色的,从头到尾的典雅;梦露是粉红色的,从头到尾的性感。俩人极好地保持了形象上的一致性。
露易丝与赫本、梦露都不同。某种程度上,她的魅力来自“无法简单描述”。你不能用简单的几个词汇就想定义她。虽然有一点很明显——她放荡不羁,不顾危险的尝试一切,活得勇敢而野蛮。
在自传《露露在好莱坞》中,她写道:“我骑马、唱歌、跳舞,作为妻子、情人、荡妇、朋友等,甚至于烹饪都一败涂地!可是我从不用“未曾尝试”的借口逃避或谴责。我都全心全意的试过了。”
这是一个不会被“安全感”绑架的女孩。
她敢用十分钟时间从派拉蒙辞职,差一点错失《潘多拉的盒子》的主演机会。来到欧洲,却不会法语、德语。她的魅力与她最不欣赏的话不谋而合:“劳驾您指点地狱之路。”
是的,她寻找那些不安全的地狱之路走,比如她那放荡自由的个性令好莱坞的老板都懒得敷衍,她从不和派拉蒙妥协,从不低三下四,也几乎从未出演过正经女人的角色,她考虑过自杀,也曾破产,从辉煌的女星跌至一贫如洗。
但是,她坏得无邪,堕落得吸人眼球,得以成为后人心中最轻佻的爵士宝贝。可是,后来的她,竟然转向写作和绘画,成为了一位作家,直到去世。
所以,假如你在思考自己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也许可以借鉴其中的奥秘——不要让自己变成一个一览无余的人。为保持某种被称赞的特质而抛弃其它个人魅力是不划算的。只有混杂的特性,才足以构成一个女人独特的吸引力。
也不要因为那些自我冲突和矛盾感,而感到害怕和困扰。因为这些让别人不容易理解的东西,正是美的源头,当一个人身上的存在着突如其来的转折,就会让人充满未知的期待。
当然,更不必担心会被诅咒,因为那些诅咒你的人,其实希望拥有你那样的人生。
-晚祷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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