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
共享单车已经成为
最常见的风景
但
如果你这样“交通违法”
就会被禁骑
已经有17537人被罚了!
6月1日,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企业深化诚信机制运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对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
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
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1个月,
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6月1日至11日,交警部门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7537宗。
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5768宗,又属共享单车的有3165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4.87%。
违法行为也集中体现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占总数的八成以上。
其中深圳交警还记录了一宗因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人也将会被警告,面临被禁止使用共享单车的“处罚”。
•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回非机动车道的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 没有非机动车道德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能当场缴纳罚款的
•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的
深圳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从非机动车违法的区域和路段来看,罗湖和福田的违法数量最多,占比超过了五成。
深南东路,东门路和民治大道分别位列前三名,其中深南东路和东门路同属罗湖区。
据介绍,非机动车违法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8时至9时违法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是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
从大数据得出,违法人以男性为主:2376,占75.07%,女:789,占24.93%,而年龄段主要体现年轻化,20-35岁居多。
深圳交警部门已于6月5日、12日分批将6月1日至11日在深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通报给了各共享单车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分批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
由于6月1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企业对相关用户仅作提醒,对7月1日以后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将严格按规定采取停用措施。
深圳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在享受共享单车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务必做到安全依规骑行,文明有序停放。
7月1日过后
将开启“停用”措施模式
各位骑友,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深圳交警、深圳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