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针灸、昆曲、皮影戏、剪纸……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传统技艺,守护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应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得非遗正逐渐失去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有些甚至只能在博物馆的橱窗中才能看到。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与公众文化实践密不可分,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如何充分激发非遗传承的动力和活动,拓宽其在大众中的接受面,推动其更好地传承与发展,仍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近日,记者就如何利用公众文化实践来激发非遗传承的动力和活力等问题采访了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副教授黄龙光。
公众文化实践助力非遗传播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认为,在非遗的传承、保护和发展中,非遗的公众文化实践占据着什么样的地位?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黄龙光:学理上,目前国内“公众文化实践”的概念与实践模式,源于美国公众民俗学的公众文化实践理论与模式。非遗是民族文化的精髓,更是最具凝聚力的一种公众文化。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文化交流的频繁,非遗早已超越了城乡、族际甚至国际之间的边界,成为城乡、族际、国际共享的一种公众文化,因此,非遗的公众文化实践具有重要地位,它通过公众参与式文化实践,发挥着传承、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推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凝聚、团结各族人民,激发民族文化自觉意识,提高民族文化自信,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网:有学者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在非遗保护和传承方面发挥着很好的作用,请您介绍一下文化生态保护区与公众文化实践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黄龙光:文化生态区的概念和保护模式,源于生态博物馆的理念和保护模式,如抛开生态区文化旅游等公众参与和体验式实践,它应该更多的是是一种非遗原生地封闭式保护模式和实践。而公众文化实践既可以是原生地开放式公众实践,更可是一种离开原生地的更广意义上开放式公众参与实践模式,其价值和意义更大。
引导公众参与非遗传承与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在《谁的非遗——非遗传承如何创新》一文中提到,现有的博物馆化传统展示、商业化文艺展演以及旅游市场的文化销售等模式,固然强力地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但同时也加速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符号化与客体化进程。可否请您详细解释一下这里所说的符号化和客体化?
黄龙光:符号化主要是指非遗展演的去语境化和碎片化导致的,同时因为未能给予非遗主体(非遗传承人)充分的平等的话语权,因此常使他们去主体化而使其处于一种被动和弱势的地位,在非遗公众展演等实践中导致了客体化倾向。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展演实践,往往大部分是政府行政主导型模式,还有“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商业化模式,而富有专业学术背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家,有时也可能面临被行政同化的结果。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的传承人,在展演语境的重置、展演的模式等具体实施环节上,有时并未被给予平等的协商和对话权,他们更是经历着一次次不断被客体化的结果。长此以往,导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严重依赖行政动员和商业驱动,民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未能全面调动起来,不能培养和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的文化自信。同时,作为中间协调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业队伍,则在某种意义上被悬置、架空而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
美国公众民俗学理论与实践基于其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中国目前远没有完成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转型,中国的城市和乡村之间,市民和农民之间更有同脉文化血缘,因此,希望未来中国新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公众展演,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将公众凝聚起来,使他们共同参与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来。
中国社会科学网:在您看来,应如何真正将公众凝聚起来,使他们共同参与到中国非遗的传承和保护中?
黄龙光:现在更多是政府主导和商办,一方面削弱了民间(自组织)力量,一方面使学界成为附庸,因此要加大具有非遗专业知识的公众民俗学者的文化协调者作用。 此外,还应对公众的非遗宣传教育也要加强,树立正确的非遗观,激发文化自觉意识。
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 吴楠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民俗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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