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脉通联合平安保险共同推出的
“医路平安——医师责任险”
,自上线以来就受到了医师群体的广泛关注,至今已经为上万名医生提供了保障。如今,大家对“医师责任险”的产品和保障责任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持续搜集了一些大家在购买保险过程中较为关心的问题,并做了详细的解答,以供大家在投保前参考。
投保咨询或者出险后申请理赔案时效为48小时,这48小时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收到患方投诉,还不知道责任认定是否和您有关的时候就可以报案。如果后面认定与您无关,可以撤案。48小时也并非是一个硬性的要求,写这个时间,是为了让大家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报案。重点强调:
收到患者的诉求,发现纠纷后,及时报给我们。
无特殊情况,会首先赔钱给医生。如果医生要求将钱直接给到患者,也是可以的。
相关材料包含并不限于病历材料、医疗费发票、伤残报告/死亡三证、尸检报告等,患者或其家属首次获赔证明,事故责任的认定报告(一般是医学会出具),赔偿协议或判决、仲裁书以及支付凭证等;这些材料一般都在患方手上,医生拿不到怎么办?
如果患者提起诉讼,这些材料就要提交法院的,到时候有电子影像件,相关证明患者花费的诊疗记录这些也是可以的。
次数没限制,但每次赔的钱有限制,一年内累计赔100万,单次不超过20万。
一起医疗纠纷涉及到多个医生,那么保险公司是只按一起医疗纠纷封顶20万赔付,还是按涉事医生人头赔付,只要买了保险的医生都能单独赔付吗?比方说一起医疗纠纷涉及4个已购买保险的医生,是每人赔付20万吗?
如果事故总赔付20万,单位先都赔了,院内追责时涉及4个人,这4个人都买了保险,每位医生可以用这款保险理赔上限是20万*30%=6万,再减去2000元免赔额是5.8万元。每个人都可以用这个保险赔5.8万。
赔付的依据是法院的判决书吗?还是第三方医调委的意见书?医院内部的责任认定书能算赔付依据吗?
对于责任划分,法院的判决书,省级或者市级的这种医调委,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意见都可以认可,但如果没有经过这种专业机构鉴定责任,仅仅是医院内部的调解不能认可。
如果判定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内部再出具对于医生的责任认定,是可以赔付的。
只有名字出现在判决书或意见书上的医生才能赔付吗?医院规定医疗纠纷后主任需要承担管理连带责任,要交给医院约30%的赔偿金,但是主任的名字不太可能出现在判决书中,那么这笔钱保险公司能赔付吗?
管理连带责任,不属于职业过失,这个不是保险的保障范围,所以不能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