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艾夫斯(1874-1954)
,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作曲家。他成长于一个小镇,却在纽约商业区创办了一家保险公司,经商之余也不忘兴趣爱好,写下了不少好音乐。1940年后随着《康科德钢琴奏鸣曲》的成功,收获了种种喝彩。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一番这位作曲家和他的这部作品。
艾夫斯出生于一个文化气息浓厚的家庭,父亲乔治·艾夫斯以音乐为职,精通多门乐器。南北战争结束后,乔治回到家乡,以音乐教育家与演奏家的身份活跃于当地。潜移默化下,小艾夫斯从小就对音乐产生了兴趣,并广泛接触美国的民间音乐与教会音乐,为后来的创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父亲总是鼓励他不要拘泥于作曲技法和准则,应勇于尝试、运用不同声音来表达内心,无论是否悦耳。这个概念对艾夫斯的影响颇深,不协和音被他娴熟地运用到了音乐之中。在他开始从事实验音乐时,勋伯格的《升华之夜》还残留着浪漫主义的影子,斯特拉文斯基也尚未作出《春之祭》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作。
艾夫斯与友人合伙开办的保险公司
尽管在1894年艾夫斯进入耶鲁大学接受正统的古典音乐训练,但毕业后却放弃了以此为职业,转而进入保险业,如此毅然决然。这并非因为他丧失了对音乐的热情,而是深知自己的“风格”并不为大众所接受,与其铤而走险,倒不如踏踏实实先求稳定,闲暇之余深耕兴趣爱好。
于是,这种白天工作、晚上作曲的日子大约持续了二十年之久,巨大的工作量也让他的健康出现了问题。退休之后,艾夫斯逐渐与世隔绝,一来是身体每况愈下,二来则是因为作品无法引起共鸣而郁郁寡欢。
首演者:克里帕特里克
1939年,一位独具慧眼的年轻钢琴家在纽约首演了他的《康科德钢琴奏鸣曲》,引起了业内巨大反响,慢慢地,大家开始关注起艾夫斯的音乐,也在当中看到了不同以往的“美国风”,
1947年他的第三交响曲《野营地》获得普利策音乐奖
。虽然他年轻时的创作大多默默无闻,但终究耐住了寂寞,晚年获得了应有的声誉和赞美,
拿到普利策奖的七年后,艾夫斯离世,令人唏嘘。
《康科德奏鸣曲》是艾夫斯本人最喜爱的一首音乐作品,为之倾注了大量的情感,也是他认为“真正有美国特色的作品”。十九与二十世纪之交,民族乐派兴起,非德奥作曲家看到了这股风潮,尝试以本国文学或民谣为主题,创作属于本国特色的音乐,俄国的格林卡、捷克的斯美塔那都被视为各自国家民族乐派的领军人物。
然而,这股风潮似乎并未吹向新大陆,虽然政治上早已独立,但当时的美利坚共和国在音乐方面仍然没有走出自己的路,尽管也有拉格泰姆、蓝调等爵士音乐元素,却不足以撼动人心。
在听不到属于自己国家的音乐后,艾夫斯决定投入其中,在他的理解中,本土音乐不一定是这个国家产生的音乐,也不限于传统的民谣旋律,而是透过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理念所呈现出的一种独特音乐风格,是一种内在精神。
《康科德奏鸣曲》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它以美国文学史上的超验主义思想为核心,四个乐章分别以当时引领风潮的文学家作为形象,透露出对美国未来的美好向往。
艾夫斯甚至在1920年自费出版这首奏鸣曲,并配合曲谱写了一篇导赏《写在奏鸣曲之前》来说明创作过程的种种。
关于创作
《康科德奏鸣曲》的背景,
十七世纪中叶,早期的欧洲移民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当时他们从新英格兰地区登陆,并在此建立了一些小镇,其中之一就有康科德,当初取名为“Concord”,是因为这些移民希望取其和谐之意,保佑大家居住于此,平安顺利。不料,一百多年后的1775年,康科德却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开战之处,今日来到这里的观光客们,依然可以看到小镇中心矗立起的一座纪念碑,缅怀那些战争中的无名英雄。
艾夫斯在《康科德奏鸣曲》中提到的
超验主义
又为何物?它源自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对英国思想家洛克(1632-1704)论点的辩证而起,
洛克认为所有知识来自感官经验,但康德不以为然,他觉得人的直觉比经验更重要,故称之为“超验主义”
,而透过文学家爱默生等人的论述,更是成为一种文学思潮。
康科德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正因为它是超验主义文学人物的聚集之地,这也让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在美国文学史上留下了璀璨的一页。艾夫斯家族与超验主义文学家们也结下了不解之缘,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就从爱默生展开。
第一乐章:爱默生
爱默生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是艾夫斯最尊敬的一位文学家,如希腊之神普罗米修斯,将温暖带来人间。艾夫斯曾多次尝试,以不同曲式和手法,试图揣摩爱默生的形象。他认为,爱默生不应被教条化定位,他的修为远超一切形式。曾经有人批评爱默生所著的文章前后文意不连贯,逻辑松散,艾夫斯却认为这正是因为他是一名创造者,把精力都花费在事物的本质上,而非浪费时间于呈现给他人看的“表现手法”所致,由此可见艾夫斯对爱默生的追随几近忠诚。
康科德爱默生故居
这个乐章如奏鸣曲式,但又有回旋曲的影子,是整部作品中寓意最深刻、规模最大的一个篇章。尾声中提琴声部演奏以三连音音型组成的半音阶下行乐句,温柔而宽广的音色比喻其中的文学家形象,听来分外深沉,仿佛爱默生在叹息。
第二乐章:霍桑
这个乐章的曲式与第一乐章大不相同。在《康科德奏鸣曲》指代的超验主义人物中,霍桑的文学造诣无疑最精深,他的创作充满着想象,题材涉猎广泛,也发人深省,代表作《红字》中伪善的牧师象征着早期的移民,因此作曲家也将一些“冷僻”的音乐素材放入其中,如赞美诗、进行曲等,既对应霍桑的性格,又无比诙谐。
艾夫斯认为,霍桑的文学创造出真正典型的美国本土风格,如同思想的自由对美国人而言是理所当然的。霍桑并无特别强烈的爱国精神,只是受到天时地利的影响而造就之,就像饮食和呼吸般自然而然,无需刻画,这就是霍桑,也是真正的美国风格。
第三乐章:阿尔卡特
路易莎·梅·阿尔卡特
这里的阿尔卡特指的是一对父女:《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阿尔卡特和她的父亲爱默斯·阿尔卡特。显然,在文学上,后者的名气不如前者,但在超验主义运动浪潮中,爱默生也是最为活跃的提倡者之一。
爱默斯·阿尔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