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壹财经注意到,此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7月23日,上海互金协会、浙江互金协会和安徽互金协会在长三角行业协会及相关会员单位联席会议上发起了联合倡议,三地协会认为P2P网贷平台要坚守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建立长三角失信人数据库。
7月31日,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关于下架计划类理财产品及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全面下架“锁定期+自动债权转让”模式的计划类理财产品,及时上报逾期借款人至各类征信机构,必要时采用仲裁、起诉等法律行动对逾期项目进行催收,共同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8月2日,发改委和央行联合下发《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相关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指出了行业、协会的监管方向,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失信问题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压力。
8月4日,互金整治办对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主要内容为:第一,合规机构继续经营,条件成熟后可按要求进行备案;第二是引导不合规机构良性退出,依法处理严重违法违规机构,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第三是对于借本次风险事件进行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要给予打击、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
8月8日,互金整治办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寄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