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文以来,
走在端州的大街小巷我们可以发现
道路交通环境变好了、车辆停放有序了,
市民能真切感受到创文带来的可喜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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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城市道路上的街头小景。
走在路上
会发现非机动车
都能
自觉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不横穿马路,随意占道,
让道路变得更加通畅了。
▲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
建设天宁路口、天宁正东路口、端州古塔路口、和平古塔路口、建设古塔路口、端州工农路口。
▲和平古塔路口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勇强摄
交警部门明确表示
当市民驾驶
非机动车
遇到路口有划定“机非分流道”时
非机动车必须驶入
。
▲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
就“机非分流道”的热点问题
10月30日上午,
市交警支队举行交通秩序整治媒体见面会,
进行了现场答疑。
交警部门:我市城区非机动车数量大,尤其在
高峰期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抢道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交通秩序,也对市民的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机非分流道”设立后不仅有利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强市民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还可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交警部门: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当路口划定了“机非分流道”时,非机动车必须驶入;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或“机非分流道”时,非机动车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1.2米行驶。
记者:“机非分流道”上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如何处理?
接下来,交警部门会不定时地在“机非分流道”上对非机动车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在整治中,我们以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并通过宣传教育,向交通违法当事人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培养文明出行意识;
通过体验式处罚,
让交通违法当事人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提高对文明交通的认识。
如出现情节严重者,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还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9月份以来,端州城区新增道路停车位约530个,背街小巷停车位约4500个,集贸市场停车位约531个,
下一步预计可新增汽车停车位约3000个
,将有效缓解肇庆城区停车难问题。
▲厚岗市场附近的停车施划。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杨乐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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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6000多个的基础上交警部门继续积极协助开放。
肇庆市交警支队对外开放停车。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杨乐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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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端州城区有条件的次干道路施划“分时停车位”。
图源:肇庆交警发布
肇庆市持续优化城区62个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并对40多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夜间时长设置优化;
重点优化星湖大道、信安路双向2条“绿波带”14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配时;
规范端州城区20个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倒计时读秒仪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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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端州城区有条件的道路施划“对角斑马线”。
图源:肇庆西江网
图源:肇庆交警发布
10月18日,肇庆举行“广东好车主”肇庆赛区启动暨“礼让斑马线”车贴首发仪式活动,现场为40位私家车贴上“礼让斑马线”车贴。该车贴在城区5家汽车维修厂免费发放,同时在市公安局全体干部职工、平安产险职工全面推广张贴。
以下这份倡议书,请认真查收哦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肇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在我市行人横穿马路、攀越隔离护栏设施、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不仅损坏了城市的形象,也影响了我市的经济发展。让城市更美丽、让砚都更文明,是全体肇庆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新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彰显文明肇庆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窗抛物;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意穿行,不翻越护栏;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逆行不乱停乱放,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争当文明有礼市民!
肇庆市文明办
肇庆市公安局
宣
资料来源:肇庆交警发布、肇庆西江网
记者:李诗韵 植建麟
通讯员:罗孝武
编辑:莫树欣
编审:吴竞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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