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监管者责任还有一个重要维度,亦即通过以反腐防腐为中心的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者职业伦理水准,谨防“监管俘获”
与决策层敲响金融安全警钟几乎同步,金融监管正趋于严格。近来,“一行三会”密集出台政策,整治行业乱象,打击违法行为,弥补监管漏洞。“强监管”正是“防风险”的关键,监管者当为金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监管新政策令人目不暇接。央行从宏观入手,推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银监会十天内发布七份文件,针对“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开展专项治理;证监会则大力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前4月的罚没总额高达54.72亿元,逾去年全年;保监会在原主席项俊波落马后,连发七份文件,试图从保险监管制度漏洞、保险公司治理规则、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等多方面查缺补漏。日前,继对前海人寿、恒大人寿处罚后,保监会叫停安邦人寿两款产品的销售并禁止新产品备案三个月。这些举措,均是严控风险增量的正确决定。
监管政策紧密出台,正是决策层的“一盘棋”部署。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决策层当前如此重视金融安全,有着充分的现实依据:实体经济增速下行阴影难去,使过往积蓄的风险更易爆发;先行的金融改革与迟缓的发展模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形同方枘圆凿;快速变异的金融业态与固化的金融监管体制极不协调。显然,中国的金融风险在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炸点”却层出不穷,潜在风险更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局面令人忧虑。
正因如此,加强金融监管成为防范金融风险重中之重。近十余年来,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已不可阻挡,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股普遍增多,产品结构嵌套复杂,产品跨市场、跨账户甚至跨境交叉。2003年以来,中国确立了“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系,监管专业程度虽有所提高,但却愈发无法适应混业发展的现状。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并存,单一监管部门缺乏激励去完整清晰地鉴别产品合规性与风险程度,在实践中极易出现职责职能不清、抢权与推卸并存的现象;金融市场杠杆率则通过不同市场穿梭而不断加大。
特别是始于2012年的银行同业资产泡沫,使银行通道资产向各个金融子领域里泛滥,直接体现为金融机构的杠杆率提高,金融资产空转、金融资产虚增的情况也同步放大,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聚。在这一背景下,少数操作生猛、长于灰色运营的金融机构,在监管缝隙和监管姑息中,以各种违法违规方式“超常规崛起”,集聚了巨大的风险且形成负面示范,教训十分惨痛。
现实表明,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已是当务之急。此项改革数度引来市场热切期盼,但至今未获实质进展,盖因其难度极大、牵涉利益过多。倘若一时难以选定理想监管模式,作为次优选择,应尽早明确协同监管牵头机构,避免监管真空,通过加强协调,统一规则,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穿透式监管。还应特别看到,银行业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对银行业的监管应是中国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按金融业务的本质对银行实施恰当的监管,才能控制好金融风险,才能真正服务于中国的实体经济。因此,银行业监管与货币政策当局的关系,仍是不可回避的真问题。
强调监管者责任还有一个重要维度,亦即通过以反腐防腐为中心的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者职业伦理水准,谨防“监管俘获”。近一两年来,诸家监管机构均有高层人士落马,最近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下台,更在业内形成巨大震动。部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相互勾结、“猫鼠一家”的现象屡见不鲜,媒体早有大量揭露,业内更是传言不断。“监管俘获”后果严重,一些重要监管政策胎死腹中,一些关键政策提前透露,成为少数人的发财机会。金融监管领域反腐深入,必将提供更多反面案例,公开透明地审视这些案例并吸取教训,正是重建未来金融生态之必须。
加强监管需要定力。整治乱象有利于市场长远发展,也是民心所向,却也难免引发市场波动,损及一部分人的不当利益,招致纷纷物议。“保护投资者利益”常成为其冠冕堂皇的理由。面对舆论压力,监管层需要做的,不是一味让“国家队”出手接盘,而是坚定决心,着眼制度建设,让市场真正回归公开、公平、公正。监管有形之手自然要讲求力道。“快刀斩乱麻”可谓愿望良好,然而由于市场规模巨大、关联度高、风险传递速度快,一旦某个“出血点”失控,很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当前“踩刹车”,不宜急刹,而应“点刹”,力争在发展中化解问题。同时,监管部门需要亮明态度,绝不能再被裹挟而举足不前,使一些机构和个人误以为“宽松软”监管依旧,变得更加嚣张。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外部经济金融风险较之过往更易外溢到国内,亟需健康、繁荣、可持续的金融提供有力支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既是对金融安全的要求,也是对监管改革的召唤。■
(本文为2017年5月15日出版的《财新周刊》第19期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