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青岛大学科技处网站发布
《青岛大学关于公布涉嫌造假论文调查结果的通报》
,全文如下:
1.青岛大学药学院高某、姜某某为共同通讯作者、
林某某
为第一作者
的论文
“FL118
inhibitsviability and induce sapoptosis of colorectal cancer cells viainactivating the CIP2A/PP2A axis”
。经调查,该论文
存在实验外包、图片与其他论文高度类似、数据造假
等行为。第一作者林某某为药学院2016级研究生,导师为共同通讯作者姜某某,论文使用数据由高某提供,林某某对数据存在问题情况不知情。对
高某
(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作出如下处理:记过处分1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
资格9年
,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
资格9年
,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取消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对
姜某
某
作出如下处理:记过处分1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给予科研诫信诫勉谈话,取消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对
林某某
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及通报批评。
2.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崔某某为通讯作者、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谢
某某
为第一作者
的论文
“Knock down of IncRNA CCAT2 Inhibits Endometrial Cancer Cells Growth and Metastasis via Sponging miR-216b5”
。经调查,该论文系第一作者谢
某某
研究及完成论文撰写,系与
第三方公司合作,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
等学术不端行为:使用邮箱并非是通讯作者本人的邮箱;通讯作者崔
某某
对署名情況不知情,未参与实验过程和论文撰写及发表,不予处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
谢
某某
作如下处理:给子警告处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追回科研项目立项匹配经费: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撒稿。
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韩
某某
志武为通讯作者,刘
某某
、高某为共同第一作者
的论文
“Hispidulin
suppresses cell growth and metastasis by targeting PIM1t hrough JAK2/STAT3 signaling in colorectal cancer”
。经调查,该
论文存在造假、不当署名
行为。第一作者
刘某某
为药学院2016级研究生,导师为通讯作者
韩
某某
合作培养导师为共同第一作者高慧。论文使用的实验数据主高慧提供,刘凯莉对数据存在问题不知情,其他作者王
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