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处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所持学生卡的有效期统一为2017年6月30日。为满足部分毕业后仍在校的学生的需求(如继续攻读研究生等),毕业生可在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办理一次有效期延长手续,将校园卡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8月31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选择“综合业务”。
第二步:在”综合业务”中点击“下一页”。
第三步:点击“校园卡延期”,然后按照相关提示完成延期操作。
2、 需要对校园卡进行销户的毕业生可于6月12日至6月30日期间,持校园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申请销户。账户余额为零的,校园卡服务中心予以直接销户;账户余额不为零的,校园卡服务中心登记电话号码、退款账户(如校园卡已绑定银行卡则无需登记)等信息后交财务处批量办理退款手续,退款完成后校园卡销户。
提示:
(1)为避免退款周期较长和退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建议在毕业离校前将账户余额用完。
(2)如需退款的毕业生请注意保留登记的退款账户至少1个月以保证退款成功。
3、2017年9月1日,校园卡系统将自动冻结所有超过有效期的学生卡,所有功能暂停使用。冻结后,卡片类型转换为校友卡,消费功能保留。
校友卡账户初始为休眠状态,需要使用时,请首先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有效期展期手续,展期后可使用15天,每年可办理6次展期(暂定)。展期后,按消费卡在校内消费结算。
4、因延长学习时间等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办理校园卡有效期延长手续,具体流程见校园卡服务平台(http://ecard.hust.edu.cn/Nav/OtherInfo/OtherInfo.aspx?otherid=121&navid=4)。
校园卡服务中心电话:87540966
校园卡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