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三新”统计调查制度。经过近5年的探索实践,国家统计局已初步建立起能够较好反映新动能新产业的统计体系。
一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标准为核心,以相关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为补充的统计标准体系。今年2月,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该分类将国民经济行业中具有“三新”模式特征的类别整合梳理,分层编码,形成体现“三新”特征的统计分类标准。“三新”分类较为科学地界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的范围、对象和内容,为开展统计调查,进行数据采集、加工汇总、分类整理、研究分析奠定了分类标准基础。
二是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为主体的统计调查制度。在推出《反映经济转型升级综合统计制度(试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两个重要统计制度基础上,自今年下半年起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从“三新”经济综合情况以及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创新、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12个重点领域,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新产业新动能发展情况。
三是以新兴经济活动为对象的增加值核算方法。“三新”增加值核算主要有3种方法:对于具有较为详细财务资料的“三新”活动,采用直接核算法;对于财务资料不健全,但通过专项报表资料可以获得总产出中的“三新”活动产出的情形,采用增加值率推算法;对于财务统计资料不健全,但通过相关基础资料可以获得“三新”活动产出占行业产出比重的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比例推算法。
四是采用综合指数法构建和测算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国家统计局从经济发展的基础、潜力、动力、进展和成效等方面,归纳概括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6个构成要素,并选取相关指标构建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标体系。初步测算结果在刚刚召开的金砖国家统计局长开门会议上对外发布,社会各界给予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