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健全疾控部门牵头,跨部门、跨区域、军地互通、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和机制,加快实现卫生健康、疾控、中医药、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林业、药监、海关、气象等部门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加快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根据功能定位合理设置独立运行的病原微生物、卫生微生物、理化检验、放射检验、病媒生物等实验室,配足相关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包括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在内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实施疾控实验室等级评审,加快推动区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在2030年底前达到国家要求。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政府统筹的分级分类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物资保障制度及储备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贵州),规范建设管理市县两级传染病应急分队。统筹卫生健康等资金资源落实疾控设备、场地、培训等保障措施。构建省级统筹指挥、市级调度管理、县级现场处置、跨区域协作的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
加快建设我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市级传染病医院或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升级改造9个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在全省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传染病区,并配备成建制、专业化医护团队,构建“2+9+N”传染病救治网络。重大疫情发生时,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调度救治资源,分级、分层、分流收治传染病患者。
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
持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深入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控专项行动计划,推进艾滋病“一站式”诊断治疗,实行结核病患者全程管理服务,实现患者诊疗在医疗机构和社区之间无缝衔接。加快实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目标。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持续实行免疫规划综合评审制度,加快推广应用电子预防接种证。省级疾控部门依托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建设省级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诊疗质控中心。
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
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完善环境健康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健全健康影响评估评价制度,依法落实大型建设项目卫生学调查评价制度。巩固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成果。推动教育、疾控、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做好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等学生常见病防治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加强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
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强化省级疾控部门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市县两级疾控部门负责疾控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资源配置和规范化建设,按规定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工具、执法装备等,加强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等保障。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省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管平台。推行疾控监督员制度。
提升宣传教育能力。
建立平急结合的疾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健康知识普及、社会宣传动员统筹推进机制。强化疾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医药、海关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的密切协作,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持续提升传染病防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