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植物所)地处美丽的北京香山脚下,前身为1928年成立的静生生物调查所,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植物科学综合研究机构。植物所主持完成的成果荣获过3项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6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植物所是我国首个国家植物园的主要依托单位,位于国家植物园南园,拥有植物多样性与特色经济作物重点实验室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还拥有8个野外台站(含4个国家站)、亚洲最大的植物标本馆、国家植物标本资源库、中国科学院植物科学数据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文献中心等平台和支撑部门,是中国植物学会、北京生态学学会等学术团体的挂靠单位。植物所设有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博士学位授予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研究所现有科研队伍实力雄厚,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2人。
未来,植物所将牢记植物科学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担当,围绕植物多样性形成与保护、植被与生态系统功能、光合作用与饲草种质创新等方向,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引领我国现代植物科学发展与技术进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植物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研发机构。
植物所拟在植物科学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植物学、生态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招聘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
(一)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岗位
应聘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2.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非在职人员;
3.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或相关研究领域主流期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至少发表过1篇研究论文;
4.进站后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6.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较好的创新研究成果,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7.符合全国博管会及研究所招收博士后的相关要求。
福利待遇
1.实行“协议年薪+项目奖励绩效”的薪酬模式,薪酬标准可达30万以上。享受完备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2.鼓励申请国家博士后人员资助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相关人才项目;支持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项科研基金。
3.出站后优先竞聘编制岗位,成果优秀的可竞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申请中国科学院人才引进计划。
4.科研成果优秀的申请者入站后可配租博士后公寓。
5.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
(二)科研岗位(事业编制)
应聘条件
1.科研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后经历;
2.热爱科研工作,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在相关研究领域中系统地接受过所需专业训练的申请者优先;
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好的英文专业文献阅读能力和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
5.满足植物研究所应聘岗位的其他聘任条件。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享受公费医疗和住房补贴,可申请职工集体宿舍,其他薪酬福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中国科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在政策范围内,可为应届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及新近留学回国人员解决北京户口,对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配偶及子女随迁。
3.研究所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技术平台,完善的员工职业发展和培养培训体系,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如体育健身、集体出游、年度联欢等集体活动。
4.拥有优美的园区环境,让员工在繁忙的科研之余,时刻与大自然保持亲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