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等的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本办法自2022年8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四川省征求关于《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为规范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