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十年都举行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掀起了各地法制工作者与法制爱好者的热情。
律师的世界不是只有案子和当事人,
还有情怀、温度、勇气和担当!
12月2日,在“2016宪法日朝阳法律职业共同体演讲·分享活动”上,张晓俊律师发表演讲《女律师的诗与远方》,讲述她如何在工作与家庭中寻找平衡。新华网发 陈立元 摄
朱燕律师发表演讲《一颗开花的树》,她感慨道,“谁说勇敢不是一种性感”。新华网发 陈立元 摄
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王远捷点评时表示,只有懂尊重、有情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法官、好律师。新华网发 陈立元 摄
受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邀请,
150多名学生走进法庭上了一堂“普法课”。
12月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与首钢工学院和首钢技师学院的学生进行法律知识问答互动。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12月1日,首钢工学院和首钢技师学院的学生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12月1日,庭审结束后,来自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右一)为旁听庭审的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百名“法律人”共同诵读宪法。
来,比比看谁的嗓门最洪亮!
为纪念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律师参加了百名“法律人”诵读宪法活动。中新社记者 王小军 摄
——“请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回答完毕。”
——“回答正确!”
这是大连海关“法治强关”杯法律知识竞赛现场上的精彩对答。
12月2日,大连海关开展学法普法系列活动。央广网发 赵行 摄
湖北省“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集中展示活动在荆州市举行,荆州八岭山镇及周边乡镇2000余村民前来赶集。
图为法治文化大集上,工作人员向村民讲解法治知识。顾丹/摄
图为法治文化大集上,志愿者向村民讲解法治知识。顾丹/摄
在有《百家姓》传世的中国,姓氏世代相传,而名字的选择却极为丰富,很多名字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
这也是为什么1954年10月在天津出生的刘宪法被起名“宪法”。
出生不到一周,还被父母称为“小宝”的刘宪法得了急性肺炎需住院治疗。在登记患者姓名时,他的父亲还没来得及回老家查询族谱给他取名,值班护士灵机一动,说全国人民都在热情学习刚颁布的宪法,要不就先叫“宪法”吧。
同样以“宪法”为名的冯宪法,却是按照字辈得名的。他于1962年10月12日生于江苏徐州,据族谱属“宪”字辈。冯宪法说,自己的父母都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但父亲觉得儿子叫‘宪法’特别响亮,可见当时宪法在百姓当中的认可度很高”。
在社交媒体“人人网”上搜索,仍可找到1000多个名叫“宪法”的人,他们与宪法的故事或将有续篇。
法律不是冰冷乏味的,细心地读,认真地学,切实地用,任何人都会从中感觉体会到她的温暖和情怀!
俗话说:“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真正把法律赋予的权利交给人民大众,德治和法治才能双轨运行。
从党员到干部,从领导到群众,从小孩到大人,从传统方式到现代“线上线下”新方法,从被动走向主动,都离不开从解放思想到变革到创新的理念。
当全体公民乘上这列法治时代的动车组列车,消除法盲就会像消除文盲一样,也是那样的更形象、更生动、更具体,更加有活力和说服力。
文字综合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央广网、法制网、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