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运,科技强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是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这一战略目标,顺应科技发展潮流、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我们要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事业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
一
文化引领科技创新,科技赋能文化发展。文化和科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是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自信心、文明自豪感的必然选择。以科技赋能文化,不仅能促进文化产业形态、内容和传播方式的变革,而且有助于提高文化创新的效率、广度和深度。
文化发展需要科技赋能。自古以来,科学技术就以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每当科技创新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并运用到文化领域,就会驱动文化的创新发展。马克思高度评价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他指出:“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科学技术进步史是一部创造发明的更迭史,也是一部文化发展的延续史。可以说,科学技术是文化赓续繁荣、生生不息的活力源泉。第一,科技赋能推动文化产品优质化。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文化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而科学技术作为关键驱动力,能够有效挖掘和整合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所积淀的优质文化资源,并将其转化为集展示价值、体验价值、经济价值、教育价值、时代价值于一体的高质量文化产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人民群众收获更高质量的精神食粮,实现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第二,科技赋能推动文化产业协同化。人才、科技、空间、行业的跨界协同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学技术不仅能发挥带动效应,以其开放性、共享性、智能性的技术优势紧密连接大量资源、企业、产品、人才,形成规模化产能集聚池。“人工智能+”的运用,加速了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实现对传统行业的全面赋能与重构,尤其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人民文化生活体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社会效率与福祉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第三,科技赋能推动文化生活丰富化。科技作为畅通人民群众文化内容表达、文化生活消费、文化活动参与良性循环的关键汇聚点,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手段。依托科技创新,“云戏剧”、“云演唱会”、“云展览”、“云阅读”等联结虚境实地的传播新方式,让雅韵精深的优质文化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最大程度拓宽了人们的文化消费途径;揭秘式展览、沉浸式演艺、多样化国潮IP等融合古韵今风的演绎新形式,让含蓄婉约的中华文化之美转变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审美享受,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文化消费体验。
科技发展离不开文化滋养。没有先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有效培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历史上,科技和人才总是向发展势头好、文明程度高、创新最活跃的地方集聚。”第一,文化奠定科技创新的优良基因。中华文明的创新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决定了中华民族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小到便利市井闾阎生活的织造、印染、酿制技术,大到探索稳固江山社稷根基的冶炼、治水、高产方法,中华文化底蕴深厚的创新基因孕育了彪炳史册的科技创造。同时,也承担着传承人文精神的重要使命,为当代中国的科技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给养。第二,文化提供科技发展的精神力量。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可以在人们科技探索的实践中转化为物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成就离不开精神支撑。”科技探索过程中铸就的“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科学家精神、新时代北斗精神、探月精神等描绘出中国科技发展的精神图谱,不断赓续拓展着新时代科技创新的精神血脉。在此过程中,科技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精神力量的强大支撑。第三,文化营造科技向善的人文氛围。文化以更基础、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内化于人们日用而不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中,影响着人们看待、运用、引领科技的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强调人的尊严与价值,为科技进步打上了深刻的人文烙印。
二
“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必须紧扣“融合”这个关键词。“融合”并非意味着将两者简单相加,而是要推动文化和科技从二元结构向一元整体转变,在文化和科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进互促中,发挥“1+1>2”的整体效应。既要充分发挥科技对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又要发挥文化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实现跨界融合,营造创新新生态、企业新业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活创新动力,形成更丰富的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提速,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构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快车道。
发挥科技对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回顾人类历史上的四次科技革命,不难发现,每一次科技革命都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也重塑了文化生产方式、文化创新成果以及文化传播范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当前,数字化浪潮风起云涌,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发展的巨大潜力已充分展现。实现文化科技化,抓住文化发展时代机遇的关键是“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数字技术作为引领新一轮信息化变革的重要技术,具有很强的“头雁”带动性效应。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要合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高效分析与精准整合海量的中国文化标本、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中华文化标识等文化存量资源,构建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中华文化大数据体系;以平台化、体系化思维打通文化资源端、生产端和消费端之间的壁垒,重塑文化产业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借助以扩展现实(XR)为代表的交互技术群、区块链为核心的Web3.0技术群,以集群组合的方式,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行深度数字化处理,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中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理念、文明智慧;探索微短剧、人机互动、具身沉浸等文化新业态,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体验的同时,让人民群众获得更为优质的精神滋养,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增强精神力量。
发挥先进文化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先进文化能从科学方法、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方面,对科技发展方向和应用前景产生深层次影响。文化蕴含着科学的思维方式、深刻的智慧和丰富的知识体系,能为科技创新提供世界观方法论、源源不断的灵感和创意等,使科技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当今中国,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丰厚滋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们的行为提供规范和导向,给科技自立自强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核心要素,人类正是在科技的不断迭代中谱写了精彩纷呈的文化华章。爱因斯坦指出,“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如何看待和运用科技,关乎人类的生存境遇与价值追寻。放弃先进文化对科技的指导,将有可能为人类带来灾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必须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新时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让科技与文化在深度融合中互相成就,实现超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新时代新征程上,文化一旦充分释放出巨大能量,将会对生产力产生强大驱动作用。走好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之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发挥好先进文化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聚焦制约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让文化为科技铸魂,确保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将赋予传统文化艺术新的创作内容、新的表现形式、新的体验与感受,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要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每当科技创新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并运用到文化领域,就会驱动文化的创新发展,二者彼此融合将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延伸文化产业链,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从而更加深刻地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明更新。新时代新征程上,要以建成文化强国这一战略目标为动力,坚定不移地将文化和科技融合引向深入。
完善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标准化管理体制。近年来,文化和科技之间正形成更加高频、泛在的深度融合形式。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产业加快发展,更多更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不断满足着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丰富的文化需求。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文化和科技之间的深度融合越是按下“加速键”,就越要完善相应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为文化和科技的健康融合发展筑牢制度之基。为此,应着力完善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规范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行为,保障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权益,促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从而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同时,要构建完善的文化数字化安全监管体系,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的协同合作与综合治理中,聚合文化势能、释放技术红利,为文化数字化高质量融合发展提质增效。
优化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高效能服务机制。文化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之一,提高文化服务水平,让文化和科技创新融合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应有之义。一是要巩固数字技术基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推动文化数字化资源均衡配置。二是要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优质文化资源是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关键所在。针对城乡配置不均、质量参差不齐、供需不适配等情况,要借助科技手段赋能文化需求研判、内容生产、服务对接、评价追踪等全流程,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实现个性匹配与精准对接。三是要完善文化和科技跨界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吸引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人才是文化和科技融合长效发展的源头活水,也是使优质文化资源能够有效下沉到基层的关键力量。因此,既要着力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更要激发人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让科技人才在文化创意、文化传承以及文化服务领域大展拳脚。
健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多渠道参与机制。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一切文化成就都是人民群众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文化建设都需要人民群众在守正创新中持续推进。截至2024年11月,我国移动通信技术已进入5G时代,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达到26.42亿户,互联网普及率达78.6%,科技发展带动人民群众共创共建优质文化的新画卷正徐徐展开。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网络文化、数字文化事业发展突飞猛进。为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需要健全人民群众参与表达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成为文化内容的提供者、表达者、生产者、创新者。同时,健全网络文化、数字文化内容的审查、审核标准机制,充分利用好科技优势,注重以主流价值、 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优质文化共创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