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贫困大学生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县范围内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家庭中2017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专科的新生(不包含成人高考类)。
二、申请审批
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具体申请程序为:
(一)城乡低保户由本人户口所在乡(镇、区、办)民政所领取报名表,乡(镇、区、办)民政所汇总后报县民政局福利办公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报名表》一式三份;
2、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薄复印学生本人户口页、户主页及低保证上注明的户口户主页;
3、高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没有学生证的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高考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教育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3份);
5、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低保证上的内容需填写完整、印章清晰,否则不予资助;
6、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7、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各项收费的说明。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即将原件及复印件(3份),交到县民政局。
(二)审批及资金发放。县民政局审核后,送市民政局复审合格,给予资助。
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25日。
联系电话:民政局福利办6195655 13785673576
固安县民政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