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有留学、生活经历的人肯定知道,有种人经常神出鬼没,在各种时段敲你家的门。
不,别急着打call迎接你的快递,他们不是日本的快递小哥,而是NHK收费员。这种人是干什么的呢?
我们都知道,NHK即日本放送协会,是日本最大的广播电视机构,也是日本唯一的公共广播电视台,地位类似中央电视台。
不过与中央电视台不同,为体现报道中立性,NHK不播放任何的商业广告,也不用政府财政预算,其运营主要靠信号费用。
日本民营电视台如富士电视、朝日电视等电视信号不收费,这些电视台可以经营广告、靠广告费生存。
也许有人认为如果不看NHK只看民营电视,这样就可以不交费了。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为确保NHK信号收费落到实处,日本《放送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收视设备者必须与NHK签订收视合约”。
也就是说,只要家里有电视,无论看还是不看,都必须与NHK签订合同并交纳信号费用,如果不交就构成违法。
NHK的电视节目收视费标准为:地上信号一年收费14545日元(约合人民币850元);若包括卫星电视节目在内,一年收费25320日元(约合人民币1478元)。
日、德、英、法、意、韩六国收视费对比
截至2017年3月,日本全国共有79%家庭与NHK签订了收看电视节目的合同。为了让更多人签合同交钱,就有了NHK收费员这样一个特别的职业。
但是,很多留学生虽然租的房子里有电视机,但平时基本不看NHK,或根本没空看电视。所以NHK的这个费用大家都不想交,包括很多日本人也是。
不少人应该都碰到过自称NHK上门要求登记签字并收取费用的情况。一般人遇到NHK收费员都是使用各种对策回避,虽然因为不缴费被起诉的例子非常非常少,但并不是说没有。
本月6日,在NHK的收视费制度是否违反保障“合约自由”的《宪法》这一诉讼的上诉审判决中,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审判长:院长寺田逸郎)首次判断为合宪。15名法官中,占据多数的14人给出了上述判断。
被起诉的是2006年3月开始拥有电视的东京都一名男子。他于2011年9月收到了要求签约的通知书,但以NHK“播放的内容有偏颇”等为由一直拒绝支付。NHK提起了诉讼,要求他支付约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7万元)收视费。
NHK方面则提出反驳,认为收视费制度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且“符合宪法”。该男子方面主张《放送法》的规定违反了宪法保障的“合约自由”。
大法庭认为收视费制度“是为了不让NHK受到国家机构等的影响,要求广泛公平负担的机制”,因而判断第64条第一款属于强制签约的规定。
“制度是为了补充国民的知情权而被通过的,对于实现确保言论自由这一《放送法》目的而言有必要,因此合宪”。
“不要向骗子NHK支付收视费”
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表明义务缴纳收视费“符合宪法”,命令该男子支付收视费。法院方面指出,只要有电视机就有法律义务签订收视合约缴纳收视费,表示拥有追溯到设置电视时的负担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电视机20年前就装了,即便你期间真的不看NHK,而且拒绝交费,哪天你因此被起诉了,依然存在追溯到设置电视时缴纳收视费的义务。
未签约的观众今后被NHK提起要求同意签约的诉讼,在确定败诉时合约就将成立。并且,是从你设置电视开始即产生缴费义务。
日本最高法院的这一判断,或将起到“杀鸡儆猴”的示范效果。今后,若NHK以要求签订收视合同提起诉讼,法院很有可能会以本次判决为基准认同其主张。
以后在日本碰到NHK收费员,再说「日本語は食べません!」想拒绝交费可能不管用了,万一被起诉且败诉了,合约就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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