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院作为老牌的英美法系的发源地,上千年的法律发展史,奠定其在全球法律领域的权威地位。
然而这种权威,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正在快速的被消费、被质疑。
与标准必要专利SEP相关的专利案件中,从几年前创纪录般的确定英国法院可以裁决全球费率开始,有关SEP领域的前瞻性判决,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是来自英国法院的“先行先试”。
去年,小米成功的在与松下的英国专利纠纷中,获得了英国上诉法院的支持,认为松下应该接受小米提出的“临时许可”,这也就意味着松下试图通过“禁令”迫使小米接受其许可费率的计划“泡了汤”。
这一招可以说
直接撂倒了一片
,
不仅仅是松下一家,可以说所有的专利权人背后都
感到了一丝凉意。
一时间,“临时许可”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禁诉令ASI"的替代品。
不要忘了,正是因为禁诉令的问题,欧盟向WTO投诉中国的案件打了三年。
然而,英国法院搞起来,却有着一股“唯我独尊”的劲头,这种不管不顾的方式,可能也把欧盟唬住了,至少目前还没看到欧盟向WTO投诉英国。
所以,英国法院在SEP审判上,从前几年的裁判风格明显对专利权群体有利,到目前对专利权群体不利的转变,也使得英国法院这种不断创新的审判方式,结果却陷入了“创新——找补平衡——再创新——再找补平衡”的怪圈中,想审理全球费率的就可以全盘接受,而对于社会需要英国法院来裁决专利池许可费率的案件,却又避之不审。
可以说,英国法院似乎能够清楚的区分到底哪些才是“力所能及”、彰显影响的,哪些是不能瞎掺和的。
但即使是这样,依然在国际礼让上,会与近邻欧盟产生嫌隙。
然而,欧盟对这个“逆子”还宠爱有加,对英国法院牵头搞的裁决全球费率和临时许可(禁诉令),可以说不抱怨、不投诉。也就是最近才出来一个长臂管辖英国的判决,似乎在给英国法院敲敲锣边:你们悠着点,不要太过分。
反而是学习英国法院做法的中国法院,在全球许可费率和禁诉令两个问题上,被当作英国“替死鬼”,被告到世贸组织WTO。
也不能就此说中国法院很冤,替英国法院背了锅,关键还是中国法院自己不争气,缺乏依靠中国目前已经具备的经济、政治、军事等综合国力已经位列G2(远非英国可比的国力),确定中国法院在SEP全球治理上的主观能动性。
因此,当英国法院在处理完小米和松下之间的“临时许可”后,后面马上就吸引了
联想 v 爱立信
,
亚马逊 v 诺基亚
两案中当事人再次提出“临时许可”的请求。
而且这一事件就同步的发生在欧盟向WTO投诉中国在裁定全球费率上的做法争议期间。
在
IP Fray
评论英国法院
(阿诺德大法官
)的这一做法正在成为英国与美国、欧洲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关系威胁的同时,
InterDigital
的首席许可官
Eeva Hakoranta
在回复的社交媒体中也直言不讳,
也许会看到在WTO对英国的投诉
。
相反,在近期
布鲁塞尔
举办的有关SEP许可会议上传出的消息来看,英国法院阿诺德大法官以及德国和UPC法官都参加讨论,其中阿诺德大法官提到的一些观点,其实也能印证英国法院过去以来的努力对于目前全球SEP格局造成影响的反思。
CRA的副总裁
Benno Buhler
发表的心得体会是,阿诺德大法官的发言是目前“这个系统不起作用”,即使是英国法院冲在最前线,确定了FRAND费率,但是欧盟成员国的法院和UPC都还没有发布过任何FRAND的决定。
或许得亏是除了英国的这些欧盟法院没有像英国一样做出FRAND裁决,才避免了进一步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