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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真有“新闻游侠”吗?——答BBC记者问

新石扉客栈  · 公众号  · 时评  · 2018-12-28 12:33

正文


自媒体账号《丁香医生》主创的《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引发了一则现象级传播热潮,也引领了包括传统媒体和各类自媒体在内的多波跟进报道。


策划组织这篇报道的负责人是我以前在《南都周刊》负责新闻版块时的同事,一个毕业于武大新闻学院的女孩子。这些年来无论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新媒体,她一直在致力于以健康领域为主的科技报道,屡有斩获。


很高兴这篇报道引爆了保健品这个血泪斑斑的话题,让权健公司这个保健帝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也很荣幸兼有点小得意。因为这篇报道刊发前,这位前同事请我这位前媒体人现法律人帮她把关。在提了两个修改意见之后,我觉得在法律上和新闻采写规范上都没有问题,可以刊发。


我印象中,这是今年以来自媒体刊发的引发了现象级传播的第四篇文章,前三篇分别是前新快报记者游光伟写的《过冼村派出所》、前南周经济部记者张育群主导的《疫苗之殇》、青年企业家张释文写的《我住进了世界上最拥挤的群租房》。


如果把话题集中在医药领域,那么这篇算是魏则西事件和《流感下的北京中年人》之后影响最大的一篇。


之后又看到腾讯《大家》刊发了张丰兄这篇 《传统媒体营造的世界已经崩塌,新闻游侠时代开始了》


在权健事件上张丰提炼出来的新闻游侠这个概念,我觉得是个不准确的判断,这个概念可能也无助于对这场公共讨论的推进。


众所周知,我是极为喜欢查良镛先生笔下的武侠帝国的,但必须得承认,什么侠都救不了新闻,信息等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与足够透明的公正的监管才会逐步推动社会进步。


今天上午,正好BBC中文记者来就这个问题采访我,于是把这四问四答照录如下,供各位参考。


BBC:从权健到此前的疫苗,都源于自媒体。您是否认为丁香医生、兽楼处是自媒体?


石扉客:自媒体有很多分类,可分为机构自媒体和个人自媒体,也可分为商业自媒体和纯公益自媒体。丁香医生和兽楼处我觉得属于机构自媒体,也属于商业自媒体。


BBC:这两起事件此前传统媒体都有报道,但都没有如此程度的对舆论的刺激。这种现象您如何评价?


石扉客:这很正常,传播形态和传播渠道在互联网时代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媒体还停留在此前的陈旧传播形态上与传播渠道里,自然传播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BBC:这些文章背后的作者,多是传统媒体的调查记者。此前讨论过中国调查报道的衰落,他们现在在自媒体领域发力,有人称其为“新闻游侠”,您怎么看?


石扉客:我不认为这个新闻游侠这个概念成立。至少对丁香医生这种机构自媒体上来说,都是既有资本支撑,也有团队作战;既尽量依照新闻采写规范操作,也严格依照互联网传播规律来运作,我理解是比较严谨的。比如丁香医生关于权健的报道,刊发前就请律师把过关,这都是非常规范的操作程序,所以不存在“游”这个概念。现象级报道会有很好的社会效益与公益价值,同时也会收获包括流量和品牌在内的商业回报,我觉得用“侠”来称呼并不准确,公众也没必要赋予他们这个游侠的概念。

所以作为一个律师和前媒体人,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我只关心一个核心问题:报道是否准确?


BBC:他们的文章是否能称之为调查报道?在中国舆论管制下,没有新闻资质的机构不能从事新闻报道,这些文章客观上处的灰色区域,随着他们对公共政策的影响越来越频密,是否会与传统媒体的调查记者们一样受到抑制?


石扉客:这个问题实际上前面已经回答了,我觉得监管部门和公众既没必要也不应该去苛求自媒体的采编资质的问题。抛开意识形态色彩来说,我觉得对所有的自媒体特别是类似丁香医生这类自媒体来说,信息是否准确的问题比是否有媒体采编资质的问题要重要得多,而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公众可以要求自媒体的采写更准确更专业,至于对他们的监管问题,我觉得除了沿用侵权行为法等司法途径解决外,有比用查问采编资质要好得多的考评标准,那就是邓小平先生二十多年前就说过的三个有利于,就看这些报道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生活水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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