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09年7月9日,总装备部出台《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把“着力构建开放、规范、有序的装备采购市场,广泛吸引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的竞争”作为我国装备采购的基本制度。
在
2014年5月20日总装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共同颁发的《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装计[2014]809号)后,大量民营企业争取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在“军民融合”的政策鼓励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新三板已经有超过30家民营军工企业挂牌。
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需要具备业务资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四个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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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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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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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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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公司通常需要首先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和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关于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
,对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制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关于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对承制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担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承制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或专业标准。
关于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应当取得相应保密资格。如企业需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技术服务任务,则需要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关于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上述四个资质并非所有涉军企业均需要,民营企业从事不同业务对于资质有不同的要求,
不同企业的业务对于保密以及资质有不同的要求。
在对于涉军企业的新三板挂牌条件审核中,需要注意分析企业具体业务、主要客户,收入构成等方面综合判断企业的经营需要哪些涉军资质。具体需要具备相应保密资格的中介机构通过访谈企业董监高、业务骨干、以及主要客户,走访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确认。
以下请见部分新三板挂牌涉军企业案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