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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全文发布。”近日,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济南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办法提到:申请成为备案主体的企事业单位需在预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为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高校或科研院所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部队单位或其他单位若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提供用于办理专利申请、费减备案等事宜的唯一代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及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涉及研发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主要在职研发人员(至少3人)近6个月缴纳社保信息材料、外部研发团队合作情况等研发团队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说明、获得资助或奖励情况、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情况等。
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济南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为更好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支撑济南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预审行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预审业务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订了《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所涉及文件详见以下附件,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原标题:济南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